四川法院联手三大银行 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三大银行将支持各市州分行与全省各中级法院协商建立网络专线,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存款。
◎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后,各市(州)范围内相应商业银行的账户,中级人民法院在各市(州)可查询;跨市(州)查询则委托当地中院利用网络进行查询。
1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与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分别签署意见,联手开展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进一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
根据签署的意见,上述三大银行四川省分行将支持各市州分行与全省各中级法院协商建立网络专线,支持开展“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通过搭建网络专线,开展被执行人存款信息的网络化查询和传输,以及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存款,并逐步实现网络执行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一体化。通过网络传输等方式,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今后,三大银行各分行依照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管理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金融贷款等重要业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限制措施。
省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士介绍说,上述三大银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改变了过去法院人工上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传统方式,有效提高查控效率。举例说,在以前各市州中院要查询相应银行的账户,必须集中到省法院查询,但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后,各市(州)范围内相应商业银行的账户,中级人民法院在各市(州)就可以查询;如果是跨市(州)的查询,则可以委托当地中院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进行查询,这对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等执行难题,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有效。
通过这一查控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协作单位能及时取得法院执行案件信息,为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审批等工作提供重要的衡量依据,强化了征信系统建设,降低了商业银行等机构的经营风险。(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