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法院率先在乐山法院系统设立交通审判专门合议庭
为了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缩短审理期限,提升审判质效,近日,峨眉山市法院在维持原有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运行模式基础上,能动司法,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勇于尝试,率先在乐山法院系统设立了由4名资深法官和3名书记员组成的交通审判专门合议庭,专门集中审理辖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力促进了该类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赔、快结。
12月10日下午,峨眉法院召开交通审判专门合议庭成立工作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复主持,全体在家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相关部门领导及新成立的交通审判庭人员近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交通审判专门合议庭机构设立及人员调整文件,听取了新任交通审判庭负责人的就职发言,并从审判管理、工作交接、党风廉政等方面对新成立的交通审判庭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周兴复作了重要讲话。
周院长指出,近年来,随着峨眉山市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由此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交通损害赔偿案件逐年猛增,且法律关系复杂,专业化程度要求高,维稳压力大。因此,成立专门的交通审判合议庭,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推进司法公开的需要,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
随后,周院长就交通审判庭如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强化学习与办案同等重要的思想认识,针对交通事故案件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庭室领导带头学、每天干警交流学、每周五例会固定学等学习方式,不断汲取新知识,掌握新情况,更新办案理念,着力提升法律适用能力和庭审驾驭水平。二是要团结协作,强化配合。新交通审判庭要切实加强与人民调解委、交警、保险、人社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不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交警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调解为主导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民一庭要加强对交通审判庭的业务指导,其他部门要对新交通审判庭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和配合,全院各部门要凝聚共识,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三是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庭室领导要带领干警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多宣传,要以改革为契机,在交通巡回法庭“一站管理、双向沟通、三调联动、四路分流”——“1234”工作模式基础上,不断充实和完善交通事故审判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提升审判质效的新路径和新思路,助推交通事故审判工作出亮点、创特色、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