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院出台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

06.05.2014  11:34

   省法院出台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

  本报讯(记者刘春华)记者5月5日从省法院获悉,作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重要内容,今年内,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将全面公开。目前,省法院已制定了《关于全省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公开的载体、范围等。

  根据实施细则,全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五种情形除外。

  同时,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且不属于累犯或者惯犯的被告人等应当进行匿名处理。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商业秘密等要做删除处理。

  裁判文书公开是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之一。省法院院长王海萍表示,在两年内,全省法院将全面完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而全省法院的裁判文书依法上网工作,将在今年内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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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此后,省法院将部分法律文书逐步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