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良序向前坚实迈进

28.11.2014  10:42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解读 
        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我省的具体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行动指南。《决定》结合四川实际,就深入实施《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一个系统工程。《决定》从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保证公正司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等方面对依法治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全面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在四川落地生根。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规范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我省步履坚实迈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依法执政】
关键词:党内法规解读人:省律师协会会长  刘守民
        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对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法规应该严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因为执政党是先锋队,要求群众和社会组织做到的,党员和党组织应该先做到;不允许群众和社会组织做的事情,党员和党组织应带头禁止。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与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要求党内法规不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对于需要在执行中不断摸索和总结的原则规定,应及时进行必要的解释并形成制度规定,以维护法规的权威。
        效果评估和定期清理,是改革开放后党领导国家在法律法规制定、适用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党的与时俱进,也必然要求关注、评判党内法规的执行效果,不断针对新情况予以及时修改,或者出台新法规。
        探索实践
        今年9月,我省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集中清理380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后,有29件被废止,14件宣布失效,337件继续有效,其中33件将作出修改。
        各地抓紧建立健全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一般每5年对本地、本部门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在制定或修改党内规范性文件时,对与之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相关党内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依法行政】
关键词:政务服务平台解读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史江
        依法行政包含两层含义,即法律优越和法律保留。法律优越要求行政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法律保留意味着某些事项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染指。依法进行行政执法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直接相关。一段时间内,在推行政务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出现了步调不一致、水平不统一的局面。有的地方意识得到,就推行得好一些,审批项目、服务项目就多一些;有的意识不到,就会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放缓推进。
        出台原则文件和硬性要求,能够有效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公开透明、提高公众便利,减少行政干预;通过公开的平台把行政审批等政府权力加以监督和约束。
        我省对依法行政有宏观要求,也要有操作性、支撑性的文件和细则加以落实,在规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上作出了很多努力。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建立权责明确、标准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期待在现有基础上,省委省政府继续出台细则和目录,用以规范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各地以目录的形式规定,例如哪些行政审批、哪些服务事项要放在这个平台上办理,接受社会公众检验和监督。
        探索实践
        通过两年多的建设,我省已初步建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包括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在这一过程中,对99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八大类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共清理出行政权力8886项,联合会审确认8474项。
        今年5月初,我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三级行政部门的4.5万项行政行为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志着我省向构建全国“规模最大、功能最优、集约化程度最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又迈进一步。
【法治宣传教育】
关键词:“法律七进”解读人:成都市司法局普法宣传员  高亮
        普法宣传员在普法过程中感受最明显的是,针对普法对象社会背景、文化层次、知识结构、年龄阶层的不同,普法内容应作出调整,可以简单概括为普法课的菜单化,这也是为什么开展“法律七进”即是有针对性进行普法宣传。
        现在无论是普法讲师团还是普法志愿者,虽然数量足够多,但人员组成散,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普法群体。编写普法大纲和普法读物,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组织以及管理,也是当务之急。
        现在强调谁执法谁普法,只有保证普法人员的多样性和系统性、连贯性,才能实现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探索实践
        我省将“法律七进”作为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和抓手,相继出台《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法律七进”三年行动纲要》、《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解决法律“进什么”、“怎么进”和“落到实”的问题。
        目前,省政府和21个市州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省100%的城市中小学校、91%以上的农村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全省设立法制辅导站和法律援助工作站11000多个。各地扎实推进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法律七进”落地生根。
【社会依法治理】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解读人:省社科院研究员  胡光伟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认清利弊、分析优劣,权衡之后再决定决策、政策以及改革措施是否推出和施行。进行风险评估,除了要充分利用专家资源,也要尽可能地纳入公众意见,把尽量多的工作前移,减少社会治理的成本。
        要真正发挥好风险评估的作用,除了明确内容、程序以及机制,更重要的是形成和强化法治思维,要把它贯穿在风险评估工作始末。
        各行各业的任何一点问题都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这就需要在法治思维引导下,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对风险评估进行细化,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但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是实现社会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内容。
        探索实践
        2010年12月1日,作为风险评估第一个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区、市)和17个重点省直部门均制定细化了实施办法,全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基本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