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检查验收结束 24个申报县接受109项指标严考

10.07.2015  10:42
  7月9日,历时一个月的“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检查验收在最后一站华蓥市落下帷幕。

  此次检查验收依据《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试行)》进行,包括推进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社会法治、促进学法用法、完善保障措施等6大方面32项二级指标、109项具体指标。

  检查验收启动以来,省依法治省办委托省司法厅组成检查验收组,兵分9路,对全省24个申报县(市、区),针对核心指标逐项打分,现场发问第一责任人等,严考申报县法治建设情况。

   检查验收看重啥?

  “党委决策程序是否规范”等指标必查

  如何在有限时间内窥见24个县(市、区)法治建设的状况?

  “宏观指标全部查验,针对具体指标进行抽查。”昨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李灿说,检查组最看重能反映当地法治建设状况的核心指标,如在依法执政方面,“党委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等,这些指标成为必查项目。而在促进学法用法方面,则更注重“法律七进”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健全完善等指标。

  在检查验收时,检查组针对各地不同特点各有侧重,比如自贡沿滩区是个工业区,检查验收组就特别针对“法律进企业”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材料上看,他们工作做得比较扎实,经信局专门对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进行了汇总,可见当地定期对企业进行了相关方面的普法。”检查验收组成员李宏说。

  记者注意到,24个申报县(市、区)基本确保每个市(州)都有法治示范县,“为什么不是全省普选?”面对记者提问,李灿表示,“这是考虑省级法治示范县在区域内评选,选出之后在区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如果进行全省普选,选出来的法治示范县不具有地区示范性。比如说,在成都这样经济较发达地区,评选出来的法治示范县,对于边远地区就不具备示范的现实操作性。

   检查验收看出啥?

  法治建设力度空前,但个别县还是老套路

  在各地积极推荐亮点、模范点接受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实地检查验收怎样验出真水平?检查验收组采取突击发问的形式。

  6月1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立社区工作人员正在介绍居民议事屋制度,检查验收组成员突然发问,“你们针对老旧小区如何管理?”“我们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模式,针对老旧社区,社区干部及网格管理员包片负责,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民意收集、解决问题等服务。”天立社区党委书记姚殿友的回答让提问者比较满意。

  “各地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把法治建设纳入当地发展考量,在统筹推进、重点突破、氛围营造等方面力度空前。”检查验收组成员李宏说,这是此行到了沿滩区、龙马潭区、宜宾县3个地方的最大感受。

  检查验收中,也有被突击发问难住的。在自贡市沿滩区板仓社区,当检查验收组成员何华问到,“你们如何从本地实际出发,推进法治建设?”,对方沉默了十几秒钟,“这个……下一步我们要深入思考……”“有的地方创新亮点不够多,工作安排老思路、老套路,有的地方依然把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当作普法的主要形式,还有的地方法治建设没有形成合力……”李灿直言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下一步,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将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将验收合格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进行命名授牌。(记者 庞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