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利系统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会召开

11.10.2018  19:06

      2018年10月10日,全省水利系统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会在成都召开。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胡云在讲话中指出,河湖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水环境、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优良水生态的核心要素。我省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是长江、黄河的重要水源发源地、水源涵养区和主要集水区。保护河流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国家生态安全。近年来,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全省水利系统要强化思想认识,把握发展形势,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抓紧抓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胡云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全面落实彭清华书记提出的“四个结合”(摸清问题与完善方案结合、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结合、专项行动与社会参与结合、完善制度与依法管理结合)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全省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要以沱江、岷江、嘉陵江、涪江、金沙江等流域为重点,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立足于察实情、出实招、见实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基因、守护碧水清波。一 要全面摸清我省河湖基本情况。 各地要聚力攻坚,对标总体推进目标,确保年内全部出台本级河湖划界工作方案,开展好前期摸底工作,建立涉河建设项目台账,编制具体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开展划界工作。 二要推进河湖水域系统治理。 要对照水利系统职能职责,严格实行河湖水域空间管控,科学划定红线,禁止违法乱占岸线、水域空间;严格控制河湖水资源开发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重点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界限不清和河湖水少、水脏的问题;严格控制河湖排污,核定河湖水体对污染物的承载能力,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治理。要筑牢“全域治水”理念,跨省市、跨地区、跨流域联合行动,在强化涉河项目审批、规范河湖采砂、推进水域岸线划界、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技术标准等工作中,全行业上下共同发力、协调推动。要加快涉水生态工程建设,抓紧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推动岷江、沱江、涪江等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加快生态恶化河湖整治修复,推进重点区域小流域生态治理,在“水美新村”创建中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保护,解决水系紊乱、河塘淤积等问题,推进城乡河湖水环境保护和修复。要建立流域治理保护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上下游、干支流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互动格局,完善各级河(湖)长定期巡河、问河、管河机制,确保“河长治河、湖长治湖”落地见效。 三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水务部门特别是河长制办公室要协助本级河(湖)长切实完成好中央和省级要求的工作任务,抓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和“清四乱”行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电站生态流量整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要加大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 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借助河(湖)长制平台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要加快推进河(湖)长制立法调研,及时修订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和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将涉河涉湖管理保护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以规划为依据,对乱象处理要从早从小,坚持开发与保护两手抓;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形成维护河湖健康的强大合力。
      胡云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运用好河(湖)长制这一重要平台和抓手,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创新,强化督导检查,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形成全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态势。
      胡云对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尤其是打击非法采砂问题进行了重点强调。他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我省河湖采砂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要借助河长制工作平台,建立联防机制,全力开展巡查,严肃查处非法采砂典型案件,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监管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和部门监管责任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开展河湖采砂乱象整治。
会议传达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北方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交流会和长江经济带水利重点工作长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作全省河湖管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全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21个市(州)水务局结合当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作履职发言。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文彪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勇蔺、王华、刘辉,厅党组成员、省防办主任谭小平,厅二级巡视员卜冀滨等厅级干部;厅副总工程师,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1个市(州)水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