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院长:法官不能一当院长就不审案了
河南商报专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
教授当校长还要上课 医生当院长也得做手术
法官不能一当了院长就不审案了
今年,河南法院将全面推动实施全省法院院长、庭长上一线“打仗”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郑筱倩 赵强
记者 宗雷
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四五改革纲要”,一项项事关我国法院未来改革方向的举措,走进公众视野。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接受河南商报记者专访。对于如何防止庭审走过场,如何将领导对司法的干预降到最低,如何避免证人做伪证,我省铁路法院改革等问题,张立勇一一回应。
张立勇透露,今年,河南法院将全面推动实施全省法院院长、庭长上一线“打仗”。
诉讼制度
急需解决的是让庭审真实化
河南商报:在本轮司法改革中,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我们过去也强调诉讼要以审判为中心,但落实得似乎不太理想,为什么呢?
张立勇:这么多年来,我们实际上实行的是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在刑事诉讼的链条上,侦查起着决定性作用。有人形容,侦查机关是做饭的,检察机关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
而在开庭期间,法官多数时间花在审查卷宗、侦查审讯笔录上了。法官在下面把卷宗看熟了,在法庭上,辩护律师一发言,有些法官就说,“可以了,不用再说了,庭后提交辩护词”。过去的一些庭审就像是走过场,搞形式,说得不好听点,带有表演的性质。
河南商报:未来要确保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急需解决的是什么?
张立勇:急需解决的是让庭审真实化,让法官真正在法庭上起到主导作用,不在法庭展示的证据就不能认定。关键的证词,一定要证人亲自到庭,说清本意是什么。
另外,控辩、质证要在法庭上进行,判决也要在法庭上做出。整个刑事诉讼要以庭审为中心,而不是让侦查卷宗发挥决定性作用。
证人宣誓
建议证人出庭做证要手按宪法宣誓
河南商报:今年全国两会,你带来的一份“关于建立证人、鉴定人宣誓制度的议案”引发广泛关注。
张立勇:目前证人到庭率大概不超过10%,证人不到庭现象非常严重,证人到庭做伪证的现象也比较突出。
西方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有证人在法庭上宣誓的法律规定,一些宗教国家还要手按圣经宣誓,以宗教信仰和良知做保证,而我国内地,法庭宣誓制度缺失。
我建议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中,增加关于证人、鉴定人宣誓制度的有关内容。证人出庭时,应当面向国徽站立,右手按置在印有国徽图案的宪法单行本上作出誓言:“我向法庭宣誓:我以人格和良心保证,如实做证,毫无隐瞒。如做伪证,我愿接受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排除干预
排除干预要靠制度创新
河南商报:最高法发布的“四五改革纲要”提出,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后我省将怎么做?
张立勇: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下一步,我们就是制定落实中央和法院改革的意见的具体措施。
河南商报:这项制度,不光百姓叫好,法官也很支持。
张立勇:是这样的,很多法官表示支持。目前,河南法院积极推动行政审判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以县、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相邻县、市法院立案审理。好比郑州的案件放在许昌审理,领导想干预也不容易干预了。去年6月份以来,原告胜诉率由原来的10%上升至31%,上诉率由原来的53%下降至31%。
跨区划法院
铁路法院未来如何改革?
河南商报:今年1月,你在省高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将依托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这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产生什么效果?
张立勇:铁路法院本身就是跨区域的,直接归省高院统管。以铁路法院为基础,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就会很少受到行政干预。它目前的架构已经是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法院,所以以其为基础设立跨区域法院,是非常现实也很合理的制度安排。
河南商报:今后这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将审理哪些案件?
张立勇:它不仅仅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其他一些容易受到行政干预的民商事案件,由省高院主动指定,也可以在这里跨区域审理。只不过行政诉讼案件是受干预较多的一类案件。跨行政区划法院还没有进入实质操作阶段,我们目前只是提出这样一个构想。
院长审案
今年河南法院院长、庭长
将亲自开庭审案
河南商报:从去年开始,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的情况增多。对于院长亲自审案现象,你怎么看?
张立勇:我觉得这非常好。教授当了校长以后,还继续上课;医生当了院长,还继续在临床做手术。法院也是这个道理,不能当了院长、庭长就不审理案件了。今年,我们要全面推动实施全省法院院长、庭长上一线“打仗”。
来源:河南商报
编辑:SN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