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受贿35万元获刑10年
深圳沙头角海关窝案追踪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今年年初曝光的深圳沙头角海关涉嫌放纵走私窝案目前逐步进入审理程序。记者获悉,此案牵出的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吴文奎因受贿35万元于今年9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年。据悉,沙头角海关窝案目前在案的四名行贿人均已开庭受审,涉及行贿金额共计约38万元,其中两名行贿人已分别获刑一年三个月和两年。
吴文奎受贿35万元获刑10年
今年初以来,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集体有组织放纵走私案曝光,该科工作人员可谓“全军覆没”,8名关员涉嫌受贿、放纵走私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吴文奎等也被牵出,被指买官卖官和涉嫌行贿受贿。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已判处吴文奎受贿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检方指控,2011年起担任沙头角海关关长的吴文奎,在担任沙头角海关关长、党组书记期间,大肆收取贿赂为提拔下属出力,收受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副科长郑小梧(另案处理)人民币21万元,收受沙头角海关直属机关党委原副书记陈锐全(另案处理)人民币现金10万元。此外,他还收取中英街商户陈某群4万元贿赂,向下属郑小梧打招呼,要求郑小梧予以关照,不查处陈某群的走私行为。
吴文奎供称,受贿而来的35万元,11万元借给他人,5万元用来资助亲属,还有10万元则兑换成美金,供女儿在加拿大多伦多读书和生活开支。剩下的9万元用来日常开支,包括购买高档笔墨纸等用品以及装裱字画等。
南山区法院一审未认定吴文奎有自首情节,但称其认罪态度好,且全额退赃,对其予以从轻处理。目前这一判决已生效。
窝案四行贿人行贿约38万元
南都记者获悉,目前沙头角海关窝案中四名在案的行贿人中,两人已获刑,剩下两人均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四行贿人行贿总额约38万元。
本周,深圳盐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黄某文、张某明行贿案。
黄某文被检方指控在2013年11月至12月期间,多次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牟利。为让海关人员予以关照,黄某文按每车每次1200元的标准,行贿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副科长郑小梧,以及关员沙某、陈某基、卢某颖、符某绍和黄某玲。旅检四科负责的正是中英街车辆进出通道的查验放行。郑小梧虽是该科副科长,但该科没有科长,郑小梧主持工作。
检方查实,2013年11月到2014年1月1日期间,黄某文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84车次,行贿共计10 .08万元。黄某文还按照每月5000元的“管理费”标准,向沙头角旅检四科统一缴纳费用。截至案发时,他通过海关关员沙某送给郑小梧第一笔管理费。
另一行贿人张某明,则于2014年1月1日晚,在沙头角海关办公室行贿时,被盐田区检察院当场人赃并获。检方指控,2013年12月12日,经郑小梧同意,张某明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运载日用杂货,截至案发时行贿金额为13.3万元。
一行贿人获刑两年
而昨日出庭受审的行贿人张某财,外号“光头财”,2010年9月左右,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郑小梧,利用过年过节多次向其行贿。张某财利用登记在妻子和儿子名下的两台轿车,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年底期间长期在该地走私日用品。
法院认定张某财行贿额度为4.4万元,不具备自首情节,但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居委会原副主任陈建华亦卷入以上案件,他在行贿后,多次开车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盐田区法院今年10月一审认定其行贿92500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原标题:沙头角海关原关长受贿一审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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