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汲取地震经验 提升农房御灾能力

17.02.2017  18:32
  四川省将从3月起施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从选址、施工、验收等多个方面确保质量安全,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过去,农房建设缺乏科学的规划、选址。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四川省规定,农房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根据需要合理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合理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同时,明确了抗震设防区农房应遵守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农房建设应当具备有效的设计施工图。
  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为保障建筑体量较大的农房建筑质量安全,四川省规定,3层及以上、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6米跨度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施工,并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施工技能。
  农房建设竣工后,建房村民会同建设承揽人根据竣工质量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乡镇政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房竣工质量验收。(陈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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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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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