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书记陈卫民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15.10.2014  15:18
  陈卫民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网站消息,10月15日上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南昌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陈卫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决定罢免陈卫民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9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中共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陈卫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陈卫民简历:

  陈卫民,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江西乐安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公共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

  1977.05 江西省乐安县城关医院医生

  1978.03 江西师范学院抚州分院中文专业学习

  1981.01 江西师范学院抚州分院团委干事

  1982.01 共青团江西省抚州地委干事

  1984.05 共青团江西省抚州地委办公室主任

  1985.02 共青团江西省抚州地委副书记

  1987.03 江西省宜黄县政府副县长

  1989.12 江西省宜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91.04 共青团江西省抚州地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2.05 共青团江西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1996.12至1998.06任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0.06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0.07 江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3.09至2005.06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EMBA工商硕士学位)

  2005.07 江西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其间:2005.07至2005.09中组部调学赴清华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参加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

  2006.02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

  2008.04 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8.05 江西省萍乡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其间:2008.09至2011.12武汉大学公共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博士学位)

  2013.08 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