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30.06.2015  15:59

  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厅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为主线、以提高复议效能为重点、以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为目标,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行听证、调解协调、业务处室联席会审、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咨询等制度,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在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厅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2012年获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获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

  把握好“五个关口” 强化全面审查

  “五个关口”即受理、调查、证据、审理、决定,全面审查包括主体、权限、目的、性质、程序、证据、法律、适当。在办理复议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坚持畅通复议渠道、利害关系审查从宽,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外,一律受理;坚持对双方提出的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办案人员实地调查;坚持严格把握和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坚持把握实体和程序两个重点,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处理好“三种关系” 坚持复议为民

  一是处理好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立足“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原则,对待申请人,做到“秉公审理、人性化办案”;对于申请人的合理请求、依法应当支持的,坚决予以支持。二是正确处理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被申请人违法做出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通过约谈、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方式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从根本上改善和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正确处理好与各级法院之间的关系。多与法院沟通,及时了解案件审理尺度,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包括法官在内的专家进行分析会审,慎重处理。同时,坚持独立办案,依法履行复议职责。

  注重“四个结合” 发挥复议实效

  一是注重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质证、听证相结合。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实行书面审查;对于事实存在争议、诉求种类繁多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实地调查、质证和听证等方式将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厘清法律关系。去年,我厅就南京市某地块的规划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采取询问当事人、将规划图纸与现场情况进行比对等方式了解案件事实,为案件审理提供了有力的帮助。同时,我厅曾多次就涉及申请人重大财产权益的案件举行听证,让复议双方在充分表达各自诉求与观点的基础上进行有效沟通,经过听证,有的案件实现了调解,有的案件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决定。二是注重案件审理与调解、协调相结合。从真正维护群众利益入手,积极尝试运用调解、协调手段,妥善处理矛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做到“案结事了”,最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既强调“”,又不偏废“”,对于通过调解会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坚决依法审理,杜绝“和稀泥”。三是注重法律审查与业务审查相结合。坚持业务处室联合会审,除法规处对适用法律的内容进行审理外,案件涉及的业务处室也要对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的专业性,这既有助于厘清案件事实、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提供评判依据,又有利于业务处室及时掌握并反馈指导各地工作,实现复议效能的最大化。四是注重个案处理与社会整体效果的结合。案件审理过程中,将个案放置到整个社会运行的全局中去考虑,防止因个案的不当造成全社会效仿的负面效应,努力实现办理一个典型案件、规范一个行业领域、解决一类共性问题的正效应。

  务实创新 迎接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

  随着新《行政诉讼法》及相应司法解释的施行,我厅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严格规范办案流程,研究开发行政复议办公系统。我厅将以开发行政复议办公系统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功能,规范行政复议文书的制作。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一是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将实践经验丰富、法律素养较高、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作风过硬的同志调配至行政复议工作岗位。二是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技能。三是鼓励办案人员参加各类学术研讨。

  成立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切实提高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质量。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多方咨询、集体讨论的原则,在业务处室负责专业内容审查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的学术专业性,统一观点和认识,明确办理尺度,提高案件审理的准确性。今年4月,我厅邀请省人大、省法制办、人民法院、高校教授等专家就某市收回供水特许经营权案件进行了深入研讨,对案件的最终解决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强化监督功能,大力加强工作指导。一是加大对个案的监督纠错力度。行政行为在实体上有较大问题、程序上严重违反规定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提交的书面答复、证据无法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以及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材料的,按规定予以撤销。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推动。对于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和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出现的明显漏洞和共性问题,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同时,通过情况通报、发送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方式,指明被申请人行政行为的错误和不足,明确提出整改的具体方式和措施,要求限期予以纠正。

  注重源头预防,实现长效治理。针对行政复议常态化、复杂化的现状,一方面要积极应对、审慎处理,力争站在维护发展改革大局、化解争议的层面去把握和审理案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通过培训、辅导讲座,推进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决策能力、制度建设能力、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