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一副乡长撞死人 藏匿行车记录仪?警方:依法追责
华西都市报讯(客户端记者 姚茂强)11月16日,有网友网上发帖称,江油市云集乡副乡长唐某驾车途中,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两人受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日前,江油警方回复表示,将严格依法办事,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网帖中称,10月26日,江油市青林口镇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唐某为江油市云集乡副乡长,车上其他四人均为云集乡政府工作人员。
发帖人声称,车祸发生后肇事方未积极出面协商处理善后事宜,而是藏匿行车记录仪。
据死者董某的丈夫杨先生介绍,事发当天妻子董某搭乘刘某的摩托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董某因颅内出血、肋骨骨折等多处受伤,在次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后,事故当事人唐某表示:“ 以相关部门调查的结论为准,是我的责任我承担!”
17日,江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网上作出情况说明:10月26日9时11分许,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江油市青林口路段,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要求交警勘查现场。江油市交警大队民警李光林和同事赶到事故现场处置。经现场调查核实,此次事故系唐某(经确认系云集乡副乡长)驾驶轿车由江油城区往云集乡方向行驶,行至青林口路段云集乡和重兴乡分岔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及摩托车搭乘人董某受伤。董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江油交警大队表示,受理报案后,警方严格按程序调查取证,并依法对事故车辆及其他相关证据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目前该事故正在调查取证中。警方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严格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此外,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组织当事各方协调医疗及丧葬等费用,并初步达成协议:由唐某支付董某在医院抢救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暂付5万元交通事故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