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地税开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实现全市水资源费改税平稳过渡

03.01.2018  07:47

  2018年1月2日,资阳市地税局顺利为鑫鸿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出金额为275元的水资源税票,该纳税人申报的水资源税所属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这是水资源税费改革以后资阳地税开出的第一张水资源税税票,此举标志着全市水资源费改税实现平稳过渡。

   

  一是成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地税局 “一把手”为副组长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要求,为改革准备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市局成立水资源税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牵头干,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办的工作格局。主动向地方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全市各级征收单位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强化与同级政府、财政、水务部门的联动配合,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改革各项准备工作按既定目标圆满完成。

  二是积极完善纳税人档案资料及台账管理。  全市系统各级征收单位对已交接的纸质复印资料逐户建册、集中保管,对交接的电子资料进行安全存储,做好备份。依据水务部门传递的取用水单位信息进行纳税人识别,建立水资源税源数据库。对特定纳税人逐户走访调查,宣传改革政策,督促取水户完善办证登记,尽快建立纳税户档案信息。对水务部门收取水资源费之外的新增水资源税纳税人,主动对接水务部门,提请水务部门纳入取水许可管理,探索与水务部门联合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识别、认定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纳税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组织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热线、办税大厅led显示屏等载体对水资源税的改革目的、税制设计特点、对居民和纳税人的负担影响、征收单位确定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涉税舆情管理机制,建立应急报告制度,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改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