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水利联合开展水资源税专题培训 部署下一阶段水资源税试点工作

08.12.2017  15:26

  12月5日-12月7日,全省地税、水利在成都联合部署了下一阶段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并进行了水资源税政策解读及金三操作培训。各市(州)、县(市、区)地税局流转税科长、业务骨干及水务局水资源科科长共计16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省地税局流转税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征管要点、申报表填列、金三操作进行了具体讲解,特别是自来水公司发票开具,纳税期限,预缴、缓交、延期缴纳水资源费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说明,特别是对已有纳税人借改革之名“搭车涨价”等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可行性解决建议,为预防舆情发生献言献策。

  会议传达了2017年11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孙瑞标副局长和财产行为税司蔡自力司长在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陈志芳对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地税干部认真学习总局领导讲话,将总局领导的要求切实落实到改革工作中。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张春红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掌握好水资源税相关政策;二是主动作为,积极与地税机关配合做好取水量核定工作;三是做好纳税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