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完成第二阶段蓄水验收

10.06.2014  10:05

  日前,水电总院第五次组织验收专家组在工程现场开展了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前的现场检查工作和技术预验收工作,并提出了验收专家组意见,并在溪洛渡工地主持召开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会议。

  会议听取了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关于工程建设、第一阶段蓄水期间枢纽运行情况的汇报,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工程第二阶段蓄水的质量监督报告,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关于工程第二阶段蓄水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的汇报,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验收委员检查审阅了工程验收文件和有关资料,就工程建设情况、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条件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通过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同意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于2014年9月中旬开始水库第二阶段蓄水,水位分步抬升至水位580m和正常蓄水位600m。

  溪洛渡水电站工程规模巨大,蓄水历时长,导流建筑物封堵时序复杂。据了解,水电总院为做好溪洛渡水电站的蓄水验收工作,在以自身技术力量为核心的基础上,广泛邀请水电工程界院士、大师和知名学者专家,组成了验收专家团队,专家组成员较为固定,确保了验收工作的高水平和高质量。

  在历时近两年的蓄水验收工作中,水电总院积极与四川、云南两省发改委与能源局及三峡公司沟通协商,验收专家组工作与验收委员会工作有序结合,蓄水验收工作严谨高效,保证了溪洛渡水电站工程蓄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