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水利厅(简称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60号),水利厅的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和任务介绍
2016年争取完成水利投资274亿元,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1.5亿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0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
1、加强骨干工程建设。争取开工蓬溪船山灌区、土溪口水库、李家岩水库、黄石盘水库4处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大型工程和东坡区穆家沟、利州区渔洞河、资中两河口、安县草溪河水库4处纳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的中型工程,加快罗江县三渔、高坪区双叉河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储备。全面完成武都水库竣工验收和亭子口水利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武引二期灌区等68个大中型工程建设进度,其中基本建成永定桥、东风、七一、九龙潭4处中型水库。
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继续实施都江堰、升钟、青衣江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实施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牧区水利、水利血防和农村水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灌溉用水保障能力。推进《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内小型水库、引提水工程、抗旱应急备用井建设。
3、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积极推进已成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强化和规范水库工程管理,提升湖库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完善沿江(河)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基本建成28个抗旱小型水库工程,在宜宾、达州、雅安等3市26县开展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继续抓好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行,继续推进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四川省项目建设和洪水风险图项目系统、防汛专网及视频会议系统运行工作,提升防洪减灾信息化水平。
4、推进水利脱贫攻坚。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标,大力实施“四大片区”水利精准脱贫,深入开展饮水安全、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人才支撑五项水利脱贫行动。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重大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水利规划,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不断加大投资倾斜力度,支持贫困地区水利建设。认真落实省委、省直工委关于选派第一书记下派驻村开展精准扶贫的部署,做好10名优秀年轻干部下派驻村帮扶相关工作。
5、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节水增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水利风景区建设。
6、抓好“十三五”规划编制。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四川“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指导,立足实际,精准对接,认真研判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趋势,深入研究各地对水的需求,合理确定全省“十三五”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目标任务,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地做好“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为水利加快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概况
省水利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省水利厅机关、省水利电力工会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土保持局、省地方电力局),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水利厅收入预算总额为97858.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249.13万元,事业收入43472.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95.4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11.89万元,其他收入1354.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75.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额为97858.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608.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3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5870.07万元,专项支出46045.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水利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水利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利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水利厅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10419.07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师资培训、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科研、教学、考务等支出保障,以推进院校进一步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培养高素质的水利建设类专用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科学技术支出735.7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下属科研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事业发展而安排的项目支出,为推动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3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以保障各单位的基本运转。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1.2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以保障各单位的基本运转。
(五)节能环保支出12.27万元。主要用于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保障该项工作正常开展。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33700.8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省级防汛物资购置、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流域(岷江)洪水调度方案、重点县及饮水安全等农田水利重大项目管理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专项经费、水文水资源监测及评价专项业务、水质监测及评价专项、 水土保持专项业务研究经费、四川省用水定额的修订研究、水利工作维修养护等支出。保障水利系统正常履行职能职责,为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我省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七)住房保障支出1873.6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保障各单位的正常运行。
(八)其他支出2293.13万元。主要用于芦山地震玉溪河灌区、百丈水库灾后重建工程; 雅安水文局水文基础设施“4.20”灾后恢复重建; 成都水文局“4.20”灾后重建等支出,确保灾后重建任务顺利完成。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3.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4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6.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12.5%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5次,1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俄罗斯、瑞典、芬兰水资源保护、农田水利、水土流失防治及水生态修复技术合作团;赴美国、加拿大水利行业监管、风险防控交流、水环境治理技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灌区综合管理技术合作团;赴南非、肯尼亚和埃及干旱灾害监测预报、水库防洪调度及节水技术合作团;赴巴西、阿根廷水资源管理、水质监测、灌区建设技术合作团;赴巴西、智利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减灾及应急管理技术合作团;计划完成水资源开发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灌区建设、水质监测、节水灌溉、水环境的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技术引进和交流,洽谈合作意向,进一步推动国际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9%。主要原因是我厅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规模。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部委来川督察工作、省外对口部门来川交流学习和省委、省政府组织承办大型会议以及接待外国政府机构、友好团体来川考察交流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实行公车改革,在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继续加强单位内部公车管理,压缩了我厅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全厅系统现有公务用车109辆,其中:轿车46辆,越野车48辆,其他15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6.23万元。用于10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全省水利工作及重大水利项目的检查督导、防汛抗旱和应急抢险、全省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全省河道管理及水利工程项目调研、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用车,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水利厅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327.68万元。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