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醒:规范停车 保管好贵重物品

27.11.2013  20:06

11月上旬以来,泸州市盗窃车内财物呈高发态势,仅仅一周时间就发生27起。

11月3日23时至4日8时,家住古蔺县古蔺镇33岁的王先生将一辆黑色宝马X6轿车停放在江阳区大北街小学大门旁,副驾驶车窗玻璃被砸坏,车内被盗笔记本电脑1台、三星W689型手机1部、1982年茅春窖老酒1瓶、遵义正安茗茶两盒及房产证等物品,损失约4万元。11月8日9时许,家住龙马潭区杜家街香颂半岛30岁的薛女士,将本田牌轿车停放在龙马潭区杜家街香颂半岛西门大门口处车窗玻璃被砸,车内被盗38度泸州老窖盛世天香白酒1件、60度泸州老窖盛世天香白酒1坛,损失约16580元。11月8日21时至9日9时许,家住成都市武侯区50岁的王先生,将军用途锐越野车停放在江阳区海天酒楼门口车窗玻璃被人砸坏,盗走车内佳能5D2照相机1部、佳能28-70相机镜头1个、佳能17-40相机镜头1个,损失约4万元……

从发案时间上看,主要集中在傍晚和夜间,受害人将车辆停放在街边或餐馆饭店附近,车上放有大量现金、价值较高的白酒等物品,盗贼容易得手,作案后容易逃匿。从发案地点上看,主要集中在江阳区的次干道,医院、商业区、高档小区附近,以及偏僻、昏暗的小街路巷上。此类地段街面情况复杂,车辆看守人员较少。从作案手段上看,仍然是以砸车窗为主。盗贼利用榔头、逃生锤等利器,对车窗进行破坏较为容易,且不易发出巨大的声响,不易被车主、过往行人或者周边住户发觉。从针对车辆的类型上看,盗贼主要针对高档车辆、外地牌号车辆。

为了避免遭受财产损失,除公安机关加大巡逻防控打击外,民警在此提醒各位车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停车时要尽量选择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所或行人较多的路段,不要只图方便和省停车费将车辆随意停放,不要在车内留有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提包等贵重物品,养成“车停、人离,钱物随身走”的好习惯。如遇盗窃,不要破坏现场,请及时报警求助。

时刻牢记“汽车不是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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