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民族工作“新十条”助力畲寨民宿发展集聚

07.01.2016  11:47

  畲寨泉坑村位于景宁大均乡西南方向,紧挨着“中国畲乡之窗”4A级景区的同时,又是去年新建的畲乡休闲滨水绿道长廊的终点,这为该村发展民宿带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自景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深化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的若干意见》景委发〔2014〕16号以来,尤其是畲族人口集聚村落,更是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畲族人口集聚,推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争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新十条规定: 对从事县主导产业的少数民族群众,补助条件按规模减半,以村为单位联户统计的方式计算,补助标准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再提高10%-30%;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畲族乡村休闲旅游业、畲家乐等服务业,补助标准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再提高30%;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转移集聚,在享受异地搬迁政策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6500元的补助。

  近年来,大均乡党委政府将休闲旅游作为引领全乡发展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围绕“文化、休闲、养生、旅游”目标定位,立足“民族”和“生态”优势,积极引导村民发挥好畲族文化、区位、美景等优势发展乡村旅游,做好做响畲寨民宿奔“钱”程, 2015年大均乡泉坑等村新增民宿6家,床位180多个。2016年,该乡将围绕打造特色民宿集聚区,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后续管理,全面提升大均游客接待能力的同时,也真正让游客‘住有选择,游之充实’。 努力为景宁建成中国畲族风情旅游目的地和文化生态休闲养生福地添砖加瓦。

  把美丽环境与美丽村庄转变为发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