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工作会议: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24.03.2015  18:22
  24日,记者在四川省民政工作会议中获悉,2015年,四川省民政工作将进一步统筹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会上,四川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提出,为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将进一步统筹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发布全省低保标准低限,四川省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30元和110元。要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5%以上,探索建立医疗救助评估办法,开展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要深入推进四川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巡回救助、开放救助、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服务和“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救助行动,积极推广在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

  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快“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万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万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00个,为200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养老机构设立“先照后证”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指导和管理。完善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开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以条件成熟的农村乡镇中心敬老院为依托,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加快省养老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表彰一批四川省敬老爱老助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