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起哄闹事 每多闹一次可加刑1年

17.07.2014  12:27

  常见犯罪

  量刑规范

  细则规范了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包括: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在此介绍其中10种常见犯罪的量刑。

  交通肇事罪

  强奸罪寻衅滋事罪

  逃逸致死每增一人 加刑3到5年

  实施细则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起点进行了详细划分,其中对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为: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这一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从而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2)有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情形的。同时,对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强奸罪

  国家工作人员强奸未成年人

  加刑40%以下

  实施细则对强奸罪的量刑起点分为3年以上10年以下,以及10年以上两种情况。

  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寻衅滋事罪

  在医院起哄闹事

  每多闹1次刑期可增1年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1年至3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敲诈勒索罪

  冒充新闻工作者敲诈勒索

  加刑30%以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上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造堵的 增加3至6个月刑期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毁损财物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妨害公务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社会秩序的,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盗窃罪

  在医院偷病人或亲友 加刑30%以下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多次盗窃的,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九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非法拘禁罪

  传销活动中非法拘禁 加刑30%以下

  非法拘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在传销活动中,非法拘禁他人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诈骗罪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

  加刑30%以下

  诈骗公私财物,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情节每增加一种,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原标题: 医院起哄闹事 每多闹一次可加刑1年

  抢夺罪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

  加刑30%以下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以上十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走私、贩卖、运输、

  制造毒品罪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 加刑10%~30%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未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形每增加一种,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组织、利用、教唆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