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毁容少女”提起上诉要求追加赔偿

31.05.2015  08:49

  5月15日,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诉讼部分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陶某坤赔偿周岩医疗费、康复费等共计172万余元,远低于周岩467余万的赔偿诉求。周岩于29日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

  昨晚,周岩的母亲李聪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判赔的172万不能理解,并称女儿所承受的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

   案件回顾

  2011年9月17日,因拒绝求爱,周岩惨遭同学陶某坤毒手。当日18时许,陶某坤来到周岩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岩的面颈部等处,并用打火机点燃。

  后经法医鉴定:周岩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而周岩的伤残等级,也被综合评定为五级。

  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坤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

   5方面要求追加赔偿

  上诉内容1 残疾赔偿金

  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鉴定意见,周岩的伤情会有所改变,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在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故当时未对周岩主张的残疾赔偿金进行处理。

  上诉理由:“这是明显与事实不符的。”周岩对此非常不服,她说,自己的伤残等级经过两次鉴定,时间相差一年,构成2个五级伤残、1个八级伤残、2个九级伤残,两次鉴定结果相同。

  上诉内容2 心理治疗干预费

  一审判决:法院认可周岩的《医疗证明》证据的效力,但对心理治疗干预费用未给予支持。

  上诉理由:律师李智贤说,在周岩案中,无论是根据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还是根据北京伊美尔医院的《医疗证明》,陶某的行为对周岩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较大伤害,每次手术治疗也对周岩的身心产生了影响,其心理方面的治疗费用诉求是合理的。

   上诉内容3 学习费用

  一审判决:在索赔时,周岩要求陶某赔偿38万余元补课费,并表示已实际支付了20多万元。法院认为,周岩对此仅提供了两位证人证言,并未提供其支出20多万元补课费的证据材料,证据不足,依法驳回了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周岩称,陶某的犯罪行为让原本处于高中求学阶段的她无法在校接受教育。为此,母亲请了两位老师给周岩进行高中语文及数理化等高考必修课的辅导,这项必然发生且部分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陶某承担。

  上诉内容4 精神抚慰金

  一审判决:法院支持周岩的精神抚慰金数额为8万元,与其150万元的索赔差距过大。

  上诉理由:李智贤表示,尽管省高院有相应的指导意见“不能高于8万元”,但这仅是指导意见,并不是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于司法实践只具有参考意义,并非任何案件都不能突破上限。

  上诉内容5 康复费等费用

  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周岩的康复费用与实际康复训练次数相矛盾,而没有支持。

  上诉理由:周岩称,自己康复功能锻炼费用也可以参照北京伊美尔医院已发生的费用执行,所以后续的康复功能训练是必要的,法院应该支持自己。她还说,自己的伤情会随着手术治疗逐渐减轻,但是整个烧伤和植皮部位因为没有汗腺、没有毛孔,瘙痒会一直伴随她,所以无论是手术期间,还是治疗结束后,这些工具(如澡盆)都是治疗需要。 据《新安晚报

   周岩母亲称女儿目前的治疗费用靠社会捐款维持

  “吃中药和药水泡澡每天就需300多元

  昨晚,华商报记者致电周岩的母亲李聪。李聪表示,一审开庭时,她曾当庭提出增加100万元精神抚慰金,因此索赔金额达到467万元。谈及增加原因,李聪说,为了植皮,周岩的身体里要常年植入皮肤扩张器,不能平躺、无法入眠,“孩子所承受的痛苦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而且,50万元精神抚慰金是2012年提出的,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但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法院只支持了8万,我很不能理解。

  李聪说,为了抑制疤痕,周岩现在每天还是要坚持用药水泡澡一个小时,然后擦药,并对疤痕进行一个多小时的按摩。此外,周岩每天还要做功能恢复训练。经过几年的治疗,周岩现在的身体比以前有所恢复,“去年她连上三楼都很费力,但自从去年8月份我带她出去走一走,她现在好很多,但还是不能走太远的路。

  李聪介绍说,仅算周岩吃中药和泡澡的费用,每天就需要300多元。周岩希望参加高考,所以请了老师给她补课,主要是补数理化,每天的补课费也需要数百元。周岩前期在安徽的治疗费用是陶家人支付的,但从2011年12月出院至今,陶家除支付1000多元的药费外,从未关心过周岩的恢复情况,也没有再支付任何费用。目前,周岩的治疗费用是靠前期的社会捐款在维持。

  华商报记者 王黎莉  

编辑:SN117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