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8棵有“身份证”树遭砍 市值2万只赔996元?

14.08.2014  09:08

仅剩的一棵香樟树也只有树干了。

  自贡市民桂女士多年前种下8棵树,并为它们办理了“身份证”——《林权证》。当桂女士再次见到它们的时候,除了半截一米多高的树干,另外7棵树不见了踪影,但树是怎么被砍的,桂女士毫不知情……

  为此,桂女士拿着《林权证》四处去讨要说法,涉及到的开发商及相关管理部门却各执一词,都不承认是自己砍树。最终,相关部门虽然认赔,但赔付标准却并未得到桂女士的认可。

   当事人

   自己不知情 树木被砍了

  桂女士说:“1983年,我家还住在檀木林钟云山时,为了给房子遮荫,买来10棵小树苗种在屋后,一共成活了7棵香樟树和一棵秋枫树。随后,我为这8棵树办理了《林权证》。在《林权证》上,户主是我丈夫范中全,落款日期是‘1983年4月15日’。

  到了1999年,桂女士将此处房子卖给李师傅,举家迁往方冲小区,但并未将树木一起卖出。今年7月,桂女士偶遇李师傅,询问起自己当年亲手种下的8棵树时,才得知,因为修建房屋,自己《林权证》上的8棵树早在去年大部分已经被砍,目前仅剩一棵香樟树。“当时我太震惊了。”桂女士说,李师傅告诉她,当时施工的在砍树时自己曾阻止,但对方要求自己出示《林权证》,他一时没找到桂阿姨的联系方式。

  桂女士第二天就和儿子一起来到当初种树的地方,发现只剩下了一棵树干直径约为30厘米左右的香樟树孤零零地立在原地,并且也只有一米多高的树干,而旁边正在热火朝天地施工。桂女士说,当初自己和老邻居在这儿一共种了10多棵树,一到夏天就绿树成荫。“有四层楼那么高。”而如今,除了半截树干,当初的大树早已不见踪影。桂女士认为,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来砍树,事先都应该告知自己。“这是私人财产。

   开发商

   签收“净地”并没有砍树

  随后,桂女士来到修建房屋的房地产公司讨要说法,这家公司的工程部负责人表示,树木并非公司砍的。“我们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公司的交地条件是净地(从权属的角度看,净地是指没有设定他项权利,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力不受限制的土地)。”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公司在2008年与自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四中提到,该宗地交地条件为地面建、构筑物拆除。

  “公司将这块地拍下来到交地,中间的地面建筑拆除均不由我们公司经手,所以不管是房屋拆除,还是树木砍伐,我们并不清楚。”因此,这名负责人认为,树木的砍伐并非由公司执行,公司也没有义务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