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副检察长:落马处级干部消费奢靡受贿通吃
中新网杭州7月17日电(见习记者 张骏 通讯员 范跃红)“腐败的确有着顽固性、诱惑性、重复性,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没有切肤之痛,似乎很难痛定思痛、引以为鉴。”17日,在浙江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会上,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结合该省近五年来查处的29名省级机关处长职务犯罪案例,进行剖析和总结。
黄生林透露,这些落马干部个人消费追求奢靡享乐,极尽所能追求所谓“高大上”,消费欲望与个人正常收入极不相称;而作案手段则是大小通吃,受贿金额多寡有异,多头受贿,次数频繁。
据介绍,2009年至今,浙江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省级机关处职干部职务犯罪28件29人,包括11名正处长和18名副处长,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4件25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
黄生林分析,这些落马处长集中在五个发案环节,既行政许可环节、工程建设环节、物资采购环节、专项资金管理发放环节、涉农补贴环节。
黄生林以涉农补贴环节为例表示,涉农补贴领域涉及到的利益巨大,涉案人员多系在农户、经销商申请补贴、承接农业订单业务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被审核通过,造成国家巨额损失。“虽然目前被查处的人员大多是基层国家工作人员,但作为近年发案热点,值得一提。”
在年龄分布上,落马的29名处长中,年龄最轻的35岁,最大的63岁。多数集中于45岁至54岁之间,有13人。
黄生林感叹,“这类人员处于事业发展的巅峰时期,在自己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已开始游刃有余,往往被委以重任,大多身居本单位、本部门的关键岗位,却在利益面前摔倒了,人生出现巨大逆转,发人深省。”
落马的处级干部中,其个人消费奢靡之风让黄生林感到痛心,“他们的社会交往建立在金钱利益上,一些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中,受到享乐主义、奢靡主义的渗透,贪恋挥金如土的豪奢生活,在个人生活和消费上极尽所能的追求高大上,消费欲望与个人正常收入极不相称,因此加剧了腐败。”
黄生林举例浙江省围垦局原局长俞振凯受贿一案,侦查人员问到俞振凯收受12万元现金后的用途和去向,他回答,“这十二万元我全部用于个人的请客吃饭和酒吧、茶室消费上。在杭州消费一餐饭两三万、三四万很正常,在酒吧消费一瓶洋酒的话就很贵的,茶室最低消费要两千元,再来一些酒水的话消费也蛮高的。”
俞振凯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黄生林透露,在作案手段上,落马处长多头受贿,次数频。从案件查处情况看,部分落马处长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与数个行贿人建立了长期权钱交易关系,从数额相对较小的礼金礼卡到巨额现金贿款,“大小通吃”、来者不拒。
此外,他们还长期收受礼金礼卡或以交易形式受贿,既以职务之便,低价购房等;或以高额利息形式等花样翻新变相受贿。
黄生林认为,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问题,最终必须是依靠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解决这一人类社会的大敌的腐败问题。必须健全制度防腐体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建立“不能为”的制度屏障。(完)
(原标题:浙江落马处级干部消费追求奢靡享乐 受贿大小通吃)
文章关键词: 落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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