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长的民情日记:写的都是群众心中事儿

24.03.2014  19:10

        ——记甘孜州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鲜丽

        四川在线消息(省检宣 四川在线记者 赵雨欣)在泸定县杵坭乡金华村,村里的500多人都认得她,他们亲切地称她鲜检、鲜姐、鲜娘娘、鲜妈妈……她是甘孜州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鲜丽鲜丽。

        11年的从检经历让鲜丽有了很多标签,高海拔工作、女检察长……但“人民检察”这四个字带给她的荣誉感和幸福感是无与伦比的。

        30000余字民情日记 每一篇都是群众的事儿

        对于鲜丽来说,日记不仅仅是私人记录,《第一次见到老人下跪》、《第一次走亲戚》、《第一次见到孤儿》……40余篇,30000多字,平实的文风、纤小的字体背后,传递出一份责任和挂念。

        从2011年11月任职泸定县检察院检察长开始,鲜丽就形成了一个习惯,将自己与群众接触中一些特别有感触的事情记录下来,事无巨细,平淡真挚。不知不觉,2年过去,鲜丽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下了40余篇、30000多字的日记,她自己称呼这些文字为“民情日记”,“记录的都是老百姓的心中事儿,也是我牵挂的事儿。”写民情日记已经成为鲜丽工作、生活的一部分,而这种习惯也渐渐影响着周围的人,现在泸定县检察院的所有干警也都开始记民情日记,只要翻开日记本,那些与群众接触的点滴就会跃然纸上,既能提醒自己,也能感动他人。

        她把群众当亲戚 群众把她当家人

        每一篇日记背后,都会有一个故事,鲜丽说只有在内心深处把群众当亲戚,群众才会走进你,把你当亲人。

        2011年12月6日,鲜丽的日记里写到那天令她一生难忘,“第一次看到家境贫寒老人的担心和哭泣,我想我一定要想办法挽救这个家庭……”这篇日记,开启了她和“亲戚”龚仲华一家的故事。

        两年前,这个家庭差点遭遇“灭顶之灾”。鲜丽回忆,2011年12月6日,她和干警前往金华村一困难家庭了解情况,却亲眼目睹家里的老太太两次下跪的场景。“当时眼泪就流了下来”,鲜丽说,回去后心有牵挂,写下一篇《第一次见到老人下跪》的日记。

        在走访中,鲜丽了解到这户家庭唯一的“劳动力”龚仲华,因帮人开车发生车祸致人死亡,以交通肇事罪被抓,家里只有两位老人和两个身有残疾的小孩,生活都成了问题。为了帮助这一家,鲜丽迅速了解案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申请对龚仲华宽大处理;并发动全部检察干警积极帮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样的帮扶不仅让龚仲华一家重燃了生活希望,龚仲华的女儿在正能量的感召下还考上了大学。

        3月14日下午,记者在金华村见到了龚仲华一家。“鲜妈妈来了,鲜妈妈来了……”龚仲华的女儿龚亚丽一看到鲜丽,兴奋地跑过来,俩人亲热地搂住了腰。龚亚丽的爷爷说,“亚丽妈妈走得早,现在亚丽早已把鲜检当成自己妈妈了。

        人物小档

        鲜丽,44岁,泸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任新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得荣县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11月任泸定县检察院检察长。在她的带领下,泸定县检察院2012—2013连续两年目标考核被州检察院评为一等奖,而鲜丽本人在2013年也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