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出“房产档案网上查询” 效力等同窗口查询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董鹏)28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从11月起正式推出“房产档案网上查询”服务,市民只需要登录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http://125.70.244.125)的“档案查询网上服务平台”,按照“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及审核——手机验证——打印资料”的流程,即可在网上自助查询本人名下指定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并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网上查询分4步 效力等同现场查询
据了解,《房屋信息摘要》可用于公安机关办理户口、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以及其他需核实房屋信息等情况。此前,市民查询《房屋信息摘要》,需要到房产政务分中心进行办理,办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到自助查询机上进行查询,另一种则是到窗口查询。
为了拓宽查询服务方式,成都房管局将从11月起推出“房产档案网上查询”服务,市民只需要登录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的“档案查询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查询”,根据流程提示即可完成查询和打印《房屋信息摘要》。
据介绍,市民在输入姓名、证件号码、产权证书或业务件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后,系统会对信息逐一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确认查询”后进入手机验证环节,此时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你的手机上,输入正确的验证码即可打印资料。
通过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会套打“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网上查询专用章”,其效力等同于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的窗口查询打印件。《房屋信息摘要》的使用部门也可在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的“查档结果验证”核实查询人提供的《房屋信息摘要》的真实性。
网上查询需满足两个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要进行网上查询还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网上查询并打印《房屋信息摘要》的前提是本人需查询的房屋已在市房管局办理过房屋登记,且办理房屋登记时是留存了手机号码的,未办理登记或未留存手机号码的房屋是无法进行网上查询的。
市民在进行“手机验证”环节时,需填写在以往办理房屋登记时留存的手机号码,并用此手机接收验证信息。若填写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手机号码不一致的,将无法进行网上查询。
不过,为了让市民以后均可以体验到便捷的网上查询服务,市房产信息档案馆专门开设了“网上查询电话验证设置”业务——只需市民本人持房产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二楼27号窗口申请更改或补充录入手机号码,更改或录入成功后,今后即可使用“网上查询”功能。
据了解,如果市民还需要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如购房合同、税票等扫描影印件),可以选择本人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2楼19号窗口申请查询,也可以登陆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选择“档案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