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档案保管费最迟2016年取消
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专家指出,类似档案保管费这样针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高收费”“乱收费”,各地还存在不少,其背后有政策制定时财政短缺“以费养人”的时代性,也有当前环境下衍生出的收费利益链、“小金库”“自留地”等问题。相关政府部门需要拿出“破釜沉舟”的决心和勇气推动改革。
呼吁
档案保管费将免单
网友希望能及早落实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其中涉及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降低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应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重新制定本地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提高。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通知要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三年后自动取消。这就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对此,有网民提出,档案保管费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类收费,取消是好事,但从国家有关部门到社会各界都已达成共识,有关部门还出台了落实的最后时限,地方政府改革应该有争先恐后的决心和勇气,应及早落实,为何还要再等几年?
乱象
巧立名目花样繁多
高考竟收计算机摄像费
事实上,类似档案保管费这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乱收费、高收费还有不少。武汉2014年3月公布政府权力清单,经过整合,55个部门砍掉3000多项权力和“收费服务”。
在各地政府多年来行使的权力和“服务”里,一些名目甚至匪夷所思。例如,辽宁省曾设有“参加高考计算机摄像费”,有关部门通过电脑摄像头将考生头像信息录入电脑,要求考生交12元钱。因为受到巨大争议,这项收费于2010年被取消。
近年来,全国有数十个城市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消费者要购房必须持符合政策要求的房产登记证明,而在一些地方,查询打印自己本人的不动产信息,还要收取高额费用。
记者2012年曾在广州房地产档案馆申请查询个人不动产信息,被要求缴费40元。记者向房地产档案馆询问:“查询是政府有关部门限购政策的要求,而非本人意愿主动查询,购买人已耗费大量时间成本在几个部门之间往返办理相关限购凭证,为什么要办理者个人买单?再说,查一次信息打印一张薄纸,成本几毛钱,为何要交40元之多?”档案馆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是上级部门的规定。
2013年底,在社会各界强烈反对下,广州取消了查询个人住房信息缴费40元的规定,但全国一些城市仍在收取这笔费用。
解读
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加快
将继续取消、规范和调整
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属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总的原则是取消、规范和调整。今后,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要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根据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应收费标准,推进费改税改革,逐步取消一批可改为税收征管的收费项目。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财政资金缺口很大,一些部门靠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收,并逐渐成为一些单位收入的重要来源。而“收费养人”持续多年,不仅给征收人带来不小负担,也隐藏不小的寻租空间。尽管执行收支双线,但往往下拨额和征收额挂钩,导致个别单位公共服务高收费、乱收费现象频发,“小金库”“自留地”等问题层出不穷。
数据
已取消减免数百项收费
每年减负2000多亿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开始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和改革。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国已经累计取消、停征、减免数百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减除的这些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2000多亿元。
财政专家、全国人大代表叶青等专家同时指出,要推动改革取消收费,涉及行政部门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有关部门要下更大力气,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对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收费,必须做到立法有据,阳光透明、成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