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通报校园暴力典型案例 2起因网络聊天引发
19.09.2015 11:44
本文来源: Sc.Chinanews.Com.Cn
昨日上午,最高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了67起校园内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四川法院提供的24起案例。四川高院刑一庭副庭长丁铁军应邀出席本次发布会,针对四川法院24起案例中的3起进行了通报。
成都商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省高院对报送的24个案例类型和特点进行统计后发现,24件校园暴力典型案例中,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罪。
在24件案例中,有2起故意伤害案件是因为在网络聊天发生纠纷。“网络也是滋生犯罪的温床,在信息时代下,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机会大大增加,加上青少年自制力及自我约束管理能力不强,很容易沉溺于网络,受网络暴力或色情等的不良影响从而引发犯罪。”省高院刑一庭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涉及侵犯女性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性质非常恶劣,也暴露出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多方面的问题:未成年人生理上的提早成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让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差,心理因素不稳定与生理成熟形成矛盾;学校管理不善,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处理,导致问题沉积;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淡薄。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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