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启动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审工作
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我校在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对全校各学院推荐的教学名师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方案进行了充分酝酿。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祁晓玲副校长、评选委员会委员及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祁晓玲主持。
为了做好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学校于11月6日成立了“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成员包括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校级督查员、全国师德标兵、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校级劳动模范、校学术(教授)委员会委员、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会上,学校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20号)精神,对全校18个学院推荐的26名候选人进行了逐一审核,确定了进入正式评审阶段的候选人名单。评选委员会经认真审议,明确凡不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推荐教师均不纳入正式评审范围,前期已入选学校更高级别资助计划(如“251重点人才培养工程”等)的教师在相应资助计划聘期结束后再纳入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范围进行评选,以确保校内的相关资助计划惠及更多教师。同时,评选委员会还对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方案进行了充分酝酿,明确整个评选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包括:第一阶段进行资格审查;第二阶段对候选人近三年授课教案、所评阅试卷、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材料进行检查,并深入课堂随堂听课,对候选人的日常教学情况进行审查;第三阶段开展全校示范公开展示活动,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师生意见,确定校级第三届教学名师建议人选;第四阶段依程序对教学名师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正式聘任和资助。
据悉,为全面推进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深入实施“教学建设水平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本科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从2014年开始启动实施“教学名师特岗计划”,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旨在通过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宣传表彰一批我校长期坚守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教学艺术和水平的专任教师,努力培育出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在全校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校教师队伍的建设,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14年6月25日,学校正式发布了《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20号),启动了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申报与推荐工作。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将分两个批次进行,在本学期进行第一批次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基础上,学校将于2015年上半年开展第二批次校级教学名师的推荐与评选,两个批次的入选教师均正式受聘为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受聘的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将在聘期内完成学校相关建设任务,学校对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除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绩效工资外,另享受特殊岗位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聘期四年共计12万元,同时按聘期内1万元/年的标准予以教改经费支持,学校还将在教改项目资助、推荐省级教学名师、职称晋升、条件保障等多方面予以倾斜。
根据学校本科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安排,为加强教学名师培养,学校还将于2015年上半年同时启动“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从青年教师中遴选一批爱岗敬业、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教师加强培育,给予资助,大力建设一支骨干教学队伍,努力为教学名师的不断涌现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
学校召开四川师范大学第三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评选委员会将认真审阅各候选人近三年主讲课程的教案92套、评阅的课程试卷259袋、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247篇,并深入课堂随堂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