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四川省高校科研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11月14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全省20所高校进入“高校科研评价改革试点”名单,我校是省内唯一一所高职高专院校入选本次科研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意见”重点针对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对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在四个方面加大改革和建设力度,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创新驱动发展”。突出以“2011计划”等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为主要抓手,根据协同创新、自主创新要求,面向国家、区域和产业重大需求,重建高校各类型科技创新结构体系,切实增强我省高校创新能力和全国竞争力。
二是“多点多级支撑”。高校要主动适应新形势,聚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全面融入、支撑多点多级发展,成为多点多级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是“分层分类指导”。加强分层分类指导是加快推进高等学校整体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原则。我省高校数量已超过百所,但科研实力水平、创新服务能力等诸方面差异较大,推动高校根据总体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自身科研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突出特色,增强实力,发挥优势、取得突破。
四是“改革科研评价”。改革科研评价既是国家要求,也是现实需要;既是长期难点,也是社会热点,必须推动改革探索。改革科研评价的核心是从单一的学术评价、论文评价和获奖评价,拓展到成果转化评价、产业贡献评价、经济推动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等,逐步探索建立综合科学的科研评价体系。
我校将按“意见”要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把构建和完善创新和服务体系,服务创新驱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并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撰稿:汤涓 审稿:冯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