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电动自行车上牌首日见闻

02.01.2015  19:01

        ● 确认车辆已被纳入目录再前往,避免冤枉路

        ● 购车发票必不可少,否则领取临时通行证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 李丹)1月2日是成都市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的第二天,也是标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第一天。按照规定,标准电动自行车只能够在交警1-6分局的6个综合上牌点位申领上牌。

        “整车质量≤55kg、最高车速≤20km/h、前后轮中心距≤1200mm、具备脚踏行驶能力……”对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成都市相关规定,记者家中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应当属于标准电动自行车。为了及时给自己的"爱驹"挂上身份证明,2日一早,记者迫不及待地怀揣着本市身份证、购车发票和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就近前往成都市交警三分局登记上牌。

        来到三分局门口的上牌点,已有几十位市民推着电动自行车等待审核。“51号在哪里?”挂着工作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地里叫着号码。在这里,市民首先需要申领号签,然后按序等待办理登记。

        原本以为发票等单据都齐全的车,能够很快通过检测和登记,没想到的是,记者刚把车推上街沿,一名工作人员就主动上前说,“这辆车从外观看应该是合规的标准车,但成都市的首批目录里暂时没有这个牌子,你过段时间再来看看吧。如果今天非要上牌,那就只有登记为超标车,领取临时通行证,很不划算。

        原来,成都市质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在去年12月31日发布了首批《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通告,共同确认倍特等34家生产企业的12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符合《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准予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将信将疑的记者当即通过手机访问网页,搜索出相关新闻和信息,果然自己家的这辆深圳某厂产电动自行车不在该目录内。

        暂未进入目录的车,在剩下的半年中,是否有机会被纳入?面对疑问,工号0047的工作人员建议车主尽快联系销售点或直接联系生产厂家,了解相关情况,要求厂家尽快将合规车的信息,向成都市工商局等部门申请备案,尽早列入目录范围。

        记者当即致电这辆车的销售商,商家回答说,该品牌厂商已经向成都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究竟何时被列入后续目录,他无法给出确切信息。

        “都怪我平时不注意,没有保管好票据。”一位家住牛市口的大姐,带来一辆经工作人员初步认定是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但是由于丢失购车发票,她被告知只能够申领临时通行证,可行驶三年。

        “我这是新车,有没有办法通融下嘛?”“大姐,不得行。我们要把发票信息上传系统,缺少这个环节,就无法通过接下来的审核。”工作人员这样回答大姐。

        在和一些领取临时通行证的超标车主闲聊时,记者发现他们心态大都平常。正如一位车主说,“确实想不过,但毕竟还能骑三年,到时候也该换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