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深入推进“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20.01.2015  16:00

自“红盾春雷行动2015”开展以来,乐山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作为保障改善民生、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各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支持,五通桥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曾剑率领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人一行,同执法人员一道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家电卖场、家居生活馆、旅行社等经营场所,对家用电器、取暖器材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辖区市场消费特点,乐山市工商局消保科、直属分局以及夹江县、峨眉山市、五通桥、市中区、金口河工商部门等地先后对市场上销售的服装(羽绒服、保暖内衣、儿童服装)、皮鞋、手机、家电、取暖器材、建材(钢材、铝材、木工板材、电线电缆、扣件)、纺织品、农资(化肥)等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目前,全市共抽检商品308个批次,立案查处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45件。

市中区、五通桥、沐川、沙湾等地对照省局下发的储热式电热暖手器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迅速开展市场排查,共检查经营户327户,查处3户经营涉嫌销售不合格储热式电热暖手器,已责令下架问题暖手器31个。

沙湾、市中区、马边、沐川等地着力加大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经营者诚信宣传促销,严守自律经营行为规范,共检查经营户676户、集贸市场11个;查处无照经营、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等共计6件;规范格式条款12条,责令改正4条;现场对7户经营户就进销货台账、商品摆放、日常管理等进行了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