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成都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27人

12.05.2015  12:00

昨日,市检察院通报今年1至4月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全市检察院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27人。

据通报,今年1月至4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2件156人。其中,贪污受贿大案95件、挪用公款大案10件,占立案总件数的93.75%;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27人(含厅局级干部3人),占立案人数的17.31%。

市检察院反贪局不断加大对要案的督导指挥力度,前4个月,市院立案侦查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10人。同时,坚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一方面坚决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前4个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行贿犯罪14人。

今年1月至4月,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35人。从查办案件的罪名来看,立案侦查滥用职权案33人,占立案数的94.28%,查办玩忽职守案2人,占立案数的5.72%。反渎职侵权案件重点查处损害民生民利以及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流失的渎职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