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林妙可不回微博还奇的诉讼有哪些?
5月17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通报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周年以来的总体情况。
其中通报提及一起诉讼与童星林妙可有关。一位网友到朝阳法院要起诉童星林妙可,理由是他曾在林妙可微博上多次留言,但始终未得到回复。他认为林妙可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起诉索赔。
这起 “奇葩诉讼”案件近媒体报道,引发公众的热议。它到底有没有浪费法院的司法资源,以及法官在面对这些奇葩诉讼时,该如何应对?
诉讼奇葩,只有你想不到的理由在5月17日朝阳法院立案登记的这份通报里,还有一起奇葩诉讼案件。
一名起诉人到朝阳法院,要求起诉中央电视台,原因是其曾致电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并提供专题报道线索,但最终《焦点访弹》栏目没有采用该选题,故起诉人要求中央电视台赔偿其邮寄费2元。
据了解,上述两起“奇葩诉讼”最后未予立案。
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分析,一年来,该院共接待立案当事人14万人次,登记立案96669件,同比增长33%。他还称,“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行为时有发生,一些起诉甚至让人感觉荒谬。”
林上爽副庭长补充,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当事人误认为法院不需要做任何审查,什么案件都得立案,有些人甚至只拿着一张纸就要求法官立案。一年来,朝阳法院立案庭共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95份,同比增长56%,理由和依据超过七成是不属于法院案件受理范围、不属于朝阳法院管辖、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诉讼主体不适格。
类似“网友起诉林妙可不回自己留言而心灵受伤的”诉讼,全国各地都有出现。新闻极客以“奇葩诉讼”为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近两年发生的几起奇葩诉讼。
2014年,广州珠海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情侣分手后要求返还物件与金钱的纠纷案件。案中主人公双方谈了4个月恋爱后分手,小伙子将在网上购买避孕套的多个网页截图打印下来,提交给了法院,要求女方退还一半避孕套的钱——不到100元……小伙子最后撤诉了。
2015年,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受理一起丈夫因妻子沉迷于肥皂剧为由告上法院的离婚案件。庭审时丈夫宋某指责妻子从不关心时事、不看书,只会看肥皂剧、还追星,双方实在没有共同话题,这样的婚姻状况让他非常窒息。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接到一起诉讼,当事人起诉演员赵薇“在电视中瞪他”,要求法院予以登记立案。
浪费司法资源?针对这些奇葩理由的诉讼请求,朝阳法院立法庭庭长韩毅刚回应称,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以及试图利用诉讼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奇葩”诉讼都被称为恶意诉讼。
“针对这些滥诉行为,目前并无统一明确的界定,立案法官甄别难度大,难处理。然而受理这些案件势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也有媒体评论称,“立案登记制”要容得下“奇葩诉讼”。“民告官”案件数量剧增,法院应客观看待这一现象,应当认真甄别,加大解释力度,给当事人以正确的指引,而不能动辄裁定不予立案,否则就有违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当然,为防止庄严的法庭变成个别当事人的搞怪场,诉讼的“滤网”还是不可或缺的。
奇葩诉讼不仅国内有,国外有关奇葩诉讼也是层出不穷,其中有些看上去比较奇葩的诉讼,竟还胜诉了。
据英国《镜报》报道,2014年62岁的安东•普里斯马日前在纽约的公交车上被一只狗咬伤了中指。为此,他写下长达22页的诉讼状,痛斥纽约政府“侵犯公民权利”,并要求政府为他“无法用金钱修复”的创伤赔偿2,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美元——这一金额甚至超过人类历史资产的总合。
囚犯罗伯特•李•布洛克认为酗酒破坏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他把自己告上法庭,并且索赔230万英镑。布洛克称,由于自己仍在服刑,无法还清欠款,因此美国政府应该替他还债。法官对他的请求予以驳回,却对他的“创意”表示了赞赏:“还算有几分新意。”
一名哲学系的学生因为脚臭而被大学开除,他因此决定起诉那所大学。他所在的伊拉斯谟大学的教授和同学们抱怨该男子的脚不停散发恶臭导致大家无法专心上课。经历了长达10年的诉讼后,2009年,法官终于裁判校方败诉,“如果无法忍受,以后最好捏住鼻子。”
法院如何应对2015年6月,浦东新区法院碰到的诉由让人大跌眼镜:有当事人来法院起诉演员赵薇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是认为“赵薇在电视中一直瞪他”。
随后在,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该“奇葩诉讼”,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甘雯表示,这个诉讼完全没有必要,属于滥用诉权。
“这是立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你用的词是奇葩,意思是很荒谬,很奇怪的起诉。”甘雯说,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决定的时,其实已经预测到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可能会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问题。四中全会决定里有这样一句话,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
甘雯说,搞登记立案,敞开大门立案,就会有一些人想借用立案登记制改革,滥用诉讼权利,甚至提起一些违法诉讼,这些人的诉讼目的本身就是违法的,这样的行为会不必要地耗费司法资源。
不过,也有评论认为,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奇葩诉讼,法院不应该看做是负担,而应该看做澄清诉讼本质的契机。奇葩诉讼本身具有不可小觑的法治价值,假如法院能够积极应对,作出合理的裁决,将是非常好的“普法橱窗”。
更有媒体发布评论直接称,法院理应直面因立案登记制的施行而可能带来的“诉讼爆炸”,但这并不构成否定立案登记制实质意义的理由。因为对这样的奇葩案件,法院完全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立案登记制并不是不要任何审查,只是严格区分了立案审查与法庭审理。该留在法庭上审理的,法院就没必要在立案上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预先审查。
(新浪《新闻极客》 王辉 综合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