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民生政府 民政绘就幸福画卷

15.01.2014  10:13
  党的十八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大部署。如何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民生政府关心的问题。2013年,全省民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年度目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将我省民生工作往细处做、向深处推。

   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2013年,是我省继“5·12”汶川特大地震之后灾情最为严重的一年。我省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各级民政部门对受灾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并积极做好与现行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全年共安排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71.71亿元,向灾区紧急调运帐篷9.29万顶、棉衣被26.3万床(件)、折叠床1.2万张以及大量的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78.9万人次,并及时将地震灾区符合条件的11.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4544名五保对象生活医疗纳入制度性保障。

  在寒冬来临之前,省民政厅安排4.9亿余元资金、购买价值2000万元的救灾御寒物资调拨各地,指导灾区搞好农房重建补助发放,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上,我省建立全省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发了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等规范性文件,全省623万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得到保障。救助水平上,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城乡困难群众门诊、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大大提高;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扩面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全年共救助大病患者8.5万余人次,支出救助资金3.6亿余元。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为应对老龄社会,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5.4%、21.3%,全年新创建养老服务示范社区100个,全省社区日间照料床位达到1.6万余张,2521个农村幸福院在建。目前,全省社会养老机构达到3346个,养老床位达到35.7万张,机构养老床位数居全国第三。

  同时,我省不断提高困难儿童补助待遇,目前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补助为每人每月1130元、678元的标准。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市级全覆盖,有21个市(州)、113个县(市、区)建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社会慈善体系更加健全。全省18个市“中心店+分店”模式的慈善爱心超市服务网络建成投入使用,覆盖全省的省、市、县、镇(乡)慈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省慈善总会全年及时公开慈善捐赠接收和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捐赠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慈善信息化、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共筹集各类慈善款物12亿元,受助群众达百万人次,支持206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第九届“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共资助全省2万余名寒门学子圆梦大学。

   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全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城乡社区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全年共支持141个社区项目建设,使得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全省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达到14.8平方米。全省新建农村社区1500个,初步构建起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搭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平台。

  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释放。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去年全省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3505个(其中直接登记292个)。目前,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5461个(其中省级社会组织1606个),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争取中央财政社会组织项目补助资金658万元,支持全省24个项目建设。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全省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达到3452人,比上年增加1166人。全年创建国家级社会工作示范地区(社区、单位)17个,建成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2个,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社工专技岗位224个,社会工作社会认同度不断提升。

   支持国防军队建设更加有力

  优抚双拥工作有序开展。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优抚对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部、省、市、县联网工作圆满完成。启动了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工作,加强了双拥模范城(县)的日常管理,军地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政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教育培训方针有效贯彻,军休干部安置和房改工作全面完成。全省11个军供站被民政部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

   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稳妥实施部分区(县)和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严格政府办公驻地迁移管理,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审核上报了部分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撤县设区,全年获批新设市辖区3个,川藏省界和省内市(州)间37条县界联检任务圆满完成。

  同时,殡葬改革稳步推进,生态环保葬法进一步推广。惠民殡葬政策继续提标、增项、扩面,受益群众达1260万人。“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共为20712名困境儿童提供了关爱帮助。我省未成年人试点保护工作主要做法被民政部编入《民政信息参考》下发全国民政系统学习借鉴。

   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持续加强

  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防灾减灾、社区服务、老龄工作等相关规划有效实施,民政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13年,全省共投入建设资金28.33亿元,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910个。同时,积极支持我省乌蒙山片区、秦巴山片区等集中连片扶贫地区和藏区、大小凉山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极大地惠及广大民政对象。

  2013年,全省民政事业经费保障力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民政事业经费185.04亿元,较上年增加17.13%(不含“4·20”芦山强烈地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

  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切实推进民政工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将标准化与等级评定结合起来,加强民政领域地方标准系统研究,各项业务工作能制定标准考核和等级评定的都相继制定标准,以制定的标准为主要依据开展了等级评定。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和各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建设,数字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第一期工程正式实施,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省民政厅提出的实施“五心工程”、构筑“五种梦想”长效机制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更加深入人心,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目标更加明确。全年办结行政审批事项1442件,行政审批服务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