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出台20条政策保障重点项目,从用地到融资,条条含金量都很高!
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2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0条”)日前已正式印发。
20条支持措施涵盖5大方面,包括项目用地、资金、人才等关键要素,以及项目加强支持服务力度、创造良好投用条件等重要环节,促进资源要素向重点项目聚集、优惠扶持政策向重点项目聚焦,为企业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用地
土地指标倾斜、实施地价优惠
用地方面,“20条”主要从土地指标倾斜、实施地价优惠、缩短供地周期、鼓励盘活存量用地4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和措施。
为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条提出,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省、市重点项目向产业功能区集聚。全额保障省、市重点推进项目用地需求,全市每年确定100个战略性、功能性、支撑性重大项目为市重点推进项目,由市上全额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列入全省100个重点推进项目的,其年度用地计划省级安排70%、市级匹配30%。
省、市重点项目所需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70%确定出让起始(叫)价;采取行政划拨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划拨供应价的70%确定地价;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50%确定土地年租金起始价。
支持工业企业利用低效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新建的工业类省、市重点项目利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开发建设的,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70%确定出让起始(叫)价;已竣工的工业类省、市重点项目利用自有土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深度开发的,不再增收新增工业厂房土地价款。
支持服务业项目盘活存量用地,利用服务业功能区内存量土地实施再开发并整体持有物业的省、市重点项目,可按不低于“双评估”价差的55%计收土地出让价款;利用周边零散土地资源实施片区整体开发的省、市重点项目,可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65%确定出让起始(叫)价。
“20条”同时提出,优化弹性年限出让供地审核流程,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的工业和物流业项目申请50年供地的,原则上予以支持,加快审批。
资金
构建重点项目“5+2”投融资服务体系
资金方面,“20条”主要从财政资金、政府性投资基金、“5+2”投融资服务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5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和措施。
每年市本级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预算内资金,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和66个产业功能区围绕重大战略、重要规划,策划生成重大项目,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开辟“政府投资基金服务绿色通道”,支持省、市重点项目使用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加快决策。
构建重点项目“5+2”投融资服务体系,构建服务省、市重点项目“募、投、管、退”全链条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科创通、盈创动力、农贷通、天府融通、创富天府5大投融资服务平台,以及地方金融监管和信用信息共享2大金融生态保障平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建立重点项目融资培训制度,分享案例、进行融资诊断,促进互学互助,推广成功融资模式。
对成功挂牌上市、境内外发行债券融资的项目业主及时兑现财政性奖励资金。
同时,成都将实施“项目清单+城市合伙人”机制,按双月推介发布省、市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投资方以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投资建设。推行产业功能区“牵头行+主办行”机制,为产业功能区内省、市重点项目量身定制融资。
人才
重点项目急需高端人才 购房不受户籍限制
人才方面,“20条”主要从引才、育才、留才3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和措施。
成都将深入推进“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将省、市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动态纳入《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面向全球发布重点项目人才需求清单和招揽人才,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蓉漂”人才荟、“感知成都行”等系列活动。
育才方面,“20条”提出,根据重点项目业主实际需求,通过交流座谈、集中宣讲、园区观摩、赴外考察等形式,促进在蓉企业家与66个产业功能区密切合作,培养一批熟知城市发展规划、善于现代公司治理、掌握资本市场运作、持续深耕蓉城的企业家。强化重点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重点项目业主在职员工通过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1000元至6000元每人的职业培训补贴。
留才方面,“20条”鼓励省、市重点项目急需的高端人才在蓉安家落户,经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符合条件的省、市重点项目急需高层次人才,及时发放“蓉城人才绿卡”,提供“一对一”政务服务、成都银行个人贷款利率优惠、市属指定三甲医院“优先窗口”服务、享受子女入园入学等相关政策。
支持服务
提升“互联网+重点项目”管理能力
支持服务方面,“20条”主要从确定100个重点推进项目强化服务、加强前期工作指导、提升“互联网+重点项目”管理能力、强化信用体系服务重点项目4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和措施。
“20条”提出,每年确定100个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全市重点推进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给予要素匹配和支持服务。重点推进项目原则上从全市重大功能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中筛选,功能性项目要具有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增强“五中心一枢纽功能”、引领“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主体功能区战略、促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加快建设等重大战略意义;产业化项目要聚焦“5+5+1”现代产业体系,具有加快构建产业生态圈、培育创新生态链、建设产业功能区等龙头示范作用。
“20条”提出,市重点项目服务室对省、市重点项目全面实行“项目长服务制”;各区(市)县政务服务部门设立重点项目服务室,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首席服务制”,提供从立项到竣工投产的全程高质量服务。
“20条”提出,提升“互联网+重点项目”管理能力。依托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整合项目管理资源,实现集规划生成、项目储备、审批服务、远程调度、问题协调、效能评价于一体的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线上+线下”管理。通过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12345市长公开电话、重点项目市领导邮箱“直通车”,多渠道收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反映的问题和诉求。
投用环境
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天然气转供改直供
投用环境方面,“20条”主要从完善周边配套、支持创新创造、保障能源供给、持续优化建设环境4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和措施。
“20条”提出,限期完善重点项目硬件配套,省、市重点项目竣工投用前1个月,区(市)县政府及产业功能区管委会要按承诺完成周边交通、水电气讯、物流通道等生产所需的配套建设;由企业代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区(市)县有关部门应于工程竣工6个月内完成工程承接、后续运营等手续。积极提供项目投用相关服务,协调办理投运相关手续,及时提供金融财务、法律公证、检测认证等“一站式”中介服务。
支持重点项目创新创造方面,“20条”提出,设立面向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各类资源向创新创造集聚。完善政府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制度,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20%(生产企业、应用企业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促进省、市重点项目科技成果在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技术交易市场交易,给予成果输出方最高50万元、吸纳方最高100万元补助。
“20条”提出,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参与直购电交易、优先享受富余电量扶持政策;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天然气转供改直供,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着力提升省、市重点项目获得电力、燃气、用水等能源供应便利度,开通水电气绿色报装通道,压缩报装时间、降低报装成本;全面落实客户经理负责制,实现“一对一”服务,优化提升供电供气服务质量。
“20条”提出,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定期开展重点项目支持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听取省、市重点项目业主意见和建议,测评结果纳入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