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批21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出炉

23.05.2017  17:56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成果的通知


  卷首语

  今年是中央赋予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3年任务的第2年,也是试验工作更为艰巨的“下半程”。在这个关键节点,总结成绩、推广经验,进而研究推动试验工作取得更大突破的措施十分重要。

  本报对首批21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经验的具体做法和初步成效进行了梳理,这些经验是全省上下敢为人先、奋勇争先的精神体现,是主动融入创新改革洪流,因势而进、敢闯敢试的重要成果,值得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

  1、地方与科研院所大型国防科研资源跨军民、跨行业、跨地区开放共享模式

  具体做法:通过建设四川军民融合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区域内国防科研院所科研设备、高校各类仪器、大型国防科研设施,实现开放共享。

  初步成效:通过探索建立军工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了军工资源开放水平,解决其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政策实施后,我省有效整合国防科研院所、高校各类仪器1300余台,仪器服务专家120多人,推动部分大型国防科研设施开放共享。

  2、军民两用技术联盟股权合作新机制

  具体做法:通过建立军民两用技术联盟股权合作,产业联盟内成员单位建立了科学的成果分享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研发和生产的分工协作,使企业间资源实现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

  初步成效:提高了相关企业的创新能力,提升了军民两用技术的联合研发创新能力。由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牵头,联合四川汉科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关高校院所等成立的四川省商用无人机产业联盟,迅速实现军工科研成果向民用领域的转化,产业化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全球领先水平。

  3、军工企业带动民口企业“小核心、大协作”机制

  具体做法:在我省航空航天、核技术等领域,围绕军品主机企业,以产业联盟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建设为依托,积极推动民口企业开展协作配套,推动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

  初步成效:对于扭转军工集团航空发动机研制生产“单打独斗”的局面起了助推作用,有效提升了社会资源利用率。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按照“小核心、大协作”原则,建立了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主配牵手”的合作模式,推动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与地方企业实现“合作共赢”。

  4、军民融合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机制

  具体做法:制定出台了《绵阳市军民融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绵阳市军民融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认定工作1年开展一次,对被认定为军民融合企业的实施动态管理。

  初步成效:2016年绵阳市首次开展了军民融合企业认定,有238户企业通过认定。从238户军民融合企业看,2016年产值为137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有115户。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已初步摸清在绵军民融合企业基本情况,掌握了产业发展现状,为制定更加有效的军民融合扶持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5、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做法: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免予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

  初步成效:从实际执行效果看:一方面,政策减轻了我省相关孵化器企业税收负担,大大促进其发展。自2016年8月政策出台至今,我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已达到26家。另一方面,此项政策极大促进了我省相关孵化器企业向国家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主动性。

  6、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具体做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给予的股权激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科研人员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初步成效:有效缓解了获奖励人员的经济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参考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吸收了我省相关政策初步方案内容,将政策覆盖面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展到所有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据此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并一步到位在全国实施。

  7、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投资的税收支持政策

  具体做法: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初步成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吸收了我省上报的政策初步方案内容,据此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在我省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该政策有力减轻了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群体的税收负担,解决了创新活动早期投资在税收方面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

  8、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新模式

  具体做法:以长虹集团作为撬动核心,以其下属产业链核心大企业、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作为参与主体,用核心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应付账款作质押,由集团内部财务公司及外部中行等金融机构,为供应商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

  初步成效:该模式为核心企业、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一体化在线融资服务,实现中小微企业快速融资;同时通过与核心企业“捆绑”,有效降低了应收账款的资金风险。截至2017年2月末,绵阳市159家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148家企业已加入平台,累计实现平台融资35.2461亿元。

  9、国地税联合办税

  具体做法:全面推进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统筹整合双方办税资源,实现“进一个门、叫一个号、到一个窗、办两家税”的目标。

  初步成效: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实施联合办税以来,平均减少报送资料50%、节约办税时间40%,赢得纳税人和税务人的双向好评。截至2016年底,全省国地税在311个大厅互设窗口、共同进驻171个政务中心,共建84个国地税办税大厅。

  10、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具体做法:省知识产权局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扩大专利代理领域开放,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

  初步成效:着力突破专利代理机构成立难,专利代理队伍规模小、人员少,非代理人难以成为专利代理机构股东,资本投向知识产权服务业不畅等瓶颈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省专利代理及分支机构91家、执业专利代理人406人、从业人员4000多人几个指标均居中西部第一。

  11、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具体做法:由试点高校、科研院所与职务发明人共同约定新的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对既有职务发明知识产权进行分割确权,允许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由职务发明人与单位共同所有。

  初步成效:极大提高了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率。2010-2012年,西南交通大学仅有7项专利得到转化。2016年“西南交大九条”印发以来,已有超过150项职务发明专利分割确权,7家高科技创业公司成立。

  12、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具体做法:成都海特高新充分利用民营企业体制机制灵活、市场反应灵敏等优势,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收购中电科29所旗下成都嘉石科技,成功控股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进入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领域。

  初步成效:海特高新通过股权形式介入军工研发、生产领域,以控股形式取得新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控制权,突破当前行业、军民以及所有制界限问题,拓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融资渠道,同步解决民口企业参股国有企业“话语权”薄弱的问题,为民参军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选择。

  13、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

  具体做法:建立银政企三方合作融资新机制;由政府建立专利质押风险补偿资金,对科技型企业予以贴息、贴费、贴保;无担保公司,实现企业“专利”变“资本”,达到多倍撬动资金的效果。

  初步成效:德阳市已有6家银行与23家科技企业成功贷款签约,贷款金额4060万元;4家银行对德阳高新区等相关园区提供专利质押融资授信额度9.8亿元,涉及有效专利3963件,在全国开创了金融机构集中向高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的先河。

  14、推行集群企业住所托管的集群注册模式

  具体做法:成都市制定《成都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取消集群企业区域、托管机构经营场所面积等限制,只要是无需特定经营场所企业,或者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都可以进行住所托管,申请集群企业注册登记,从而实现无办公场所也可投资设立公司。

  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3月末,成都全市共办理企业集群注册登记6853户。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的“成都信星网商虚拟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入园企业已近千户,其规模在全国七大虚拟产业园区中位居前列。

  15、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

  具体做法:在中国境内高校或者在境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的外国留学生或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华就业,包括直接在四川就业。2016年,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批复同意授予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口岸签证代申请权限——成都市企业或其他单位邀请来蓉的外国人若需申请口岸签证,邀请单位可直接向位于市区内的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初步成效:符合条件的应届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即可享受直接留川就业的政策福利。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先后为两家企业共3人办理了口岸签证代转申请服务。

  16、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

  具体做法:依托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在总结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审理思路、标准的基础上,形成“诉讼要素表”和“有效抗辩释明表”;将两表交由当事人阅读填写;庭审中针对两表反馈的争议焦点进行集中、快速审理。

  初步成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试点政策后,在案件数量增长52.9%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审判效率大幅提升,案件平均审结时间由2014年的146.72天下降为2016年的77.79天,审判效率提高了49.9%。二审案件改发率从2014年的12%下降为2016年的2.5%。

  17、“平台化、市场化”运营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具体做法:成都高新区搭建以“盈创动力”为代表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平台化、市场化”开展科技金融融资服务。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初步成效:我省试点的盈创动力模式已初具规模和影响力,截至2016年末,盈创动力已累计为3600余家中小企业提供债权融资超过360亿元;为350余家企业提供股权融资超过75亿元;为10000余家企业提供科技金融增值服务;助推20余家企业改制上市。

  18、创新装备制造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具体做法: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建立装备制造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与省内100家大型企业集团、10个重点产业园区对接,组建“四川省装备制造业产教联盟”。

  初步成效:与德阳市共建了“德阳中科先进制造创新育成中心”、与德国KUKA共建了“四川省工业机器人应用创新中心”、与中航工业集团建立了“航空材料检验检测中心”,该校近两年为400余家企业提供239项工艺技术服务,为企业培训员工8400余人。

  19、基于技术应用理虚实一体的国际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具体做法: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同济大学及西门子等德资企业共建“中德创新产业职业教育合作平台”,建成“中德跨企业培训中心”,分别在成都经开区和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园成立了汽车工程分院和装备制造分院。

  初步成效:2011年-2016年,试点院校为社会输送了32519名毕业生。与德国AHK、BASF、威斯巴登及奥地利WIFI等行业协会、企业合作,为大众汽车等企业培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超过500人,300余名学生获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20、以首席技师带动为标志的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模式

  具体做法:设立首席技师岗位,组织首席技师承担企业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在实际岗位中,推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初步成效: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首席技师陈曙光精通大型汽轮机零部件如汽缸、阀门、转子等局部修复技术。截至2016年底,其带头的团队共申请专利8项,完成项目攻关43项,技术革新46项,开展教学培训55期、1000余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60余名。

  21、科技创新券模式

  具体做法:政府部门依申请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

  初步成效:成都市科技局通过实施该政策,既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投入成本,也为高校院所增加了技术服务收益,极大地调动中小微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该政策实施以来,成都已有824家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8470万元,完成服务1358单,服务合同总金额3075万元。(记者 熊筱伟 朱雪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