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船山区杉树村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

14.11.2013  15:12

  遂宁市船山区桂花镇杉树村基础设施薄弱、缺乏支柱产业,近年来,村“两委”班子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借助各方优势,积极探索“合作兴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路子。2013年可实现集体经济净收入20.6万元,一举摘掉了“空壳村”的帽子。其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谋划,产业兴村

  杉树村是一个典型的“空壳村”。2011年,成都传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到该村租赁农民土地建立了田藕种植基地和甲鱼养殖基地,虽然解决了耕地撂荒问题,农民也获得了比较稳定的土地租赁收益,但如何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农民共同致富,仍然是摆在村“两委”班子面前的一道难题。经多方考察论证,村“两委”决定依托传义公司走“合作兴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即借助传义公司的技术和营销渠道,集中流转农民闲置田块30余亩,创办村集体田藕生产基地;同时,立足自身实际,采取土地租赁方式,联合当地农民创办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新建标准化生猪养殖圈舍2400平方米,既解决传义农业田藕种植基地的用肥问题,又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

  二、明晰产权,合作兴村

  为办好田藕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切实壮大村集体经济,村“两委”在广泛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认真制定和细化了发展方案。

  (一)坚持股份合作与入股形式多样的原则。一是采用不同方式盘活土地资源。明确由村支部牵头与传义公司合作,农民以土地入股或租赁方式参与发展田藕产业和兴办生猪养殖场,农民入股土地实行租金保底外,年终参加二次分红。二是引导农民和业主以现金方式入股。动员本村12户农户入股12万元,占养殖场股份的25 %;业主宋昌建入股30万元,占养殖场股份的60 %。三是把政府扶持资金作为村集体股份。将政府补助的15万元作为村集体田藕生产基地建设启动资金外,政府安排的生猪养殖项目资金75万元以村集体名义入股生猪养殖场,实行与农户同股同利,占生猪养殖场股份的15 %。

  (二)坚持机制创新与民主管理的原则。一是创新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和群众认可的原则,民主选举产生村财务管理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组成“一支三委”的村级组织结构,分别行使党务、公共事务、经济发展事务、民主监督的职能。二是建立村办实体监督管理机制。村办田藕种植基地、标准化生猪养殖场按照村财务管理委员会牵头、投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全程监督控制相分离。三是广泛建立合作关系。村办田藕种植基地与传义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公司提供全程生产技术服务,优先并保证产品销售。生猪养殖场与齐全公司按“四六开”零风险模式建立合作关系,由齐全公司统一提供猪只、统一提供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扣除成本所得实行“四六开”分红(养殖场60%、齐全公司40%)。在生猪行情处于亏损期,公司保证每头猪不低于100元的分红。

  三、规范分配,共赢兴村

  为规范利益分配,在与投资方签订的协议和制定的章程中就明确了村办实体内部股权分配和收益分配办法,确保利益分配公开、公平、合理。2012年村集体实现净收入8.8万元,并进行了首次红利分配,农民每亩除获得500元租金收入外,同时获得200-300元的二次分红。2013年8月生猪养殖场第一批猪全部出栏后,共分配红利15万元,其中村集体分红2.25万元,业主分红9万元,入股农户分红3.6万元,户均增收3000元。

  为让村民真正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村“两委”完善了集体收入分配机制,每年村集体获得的净收入,主要用于兴办集体公益设施、开展党员群众活动、慰问贫困户等方面,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村人民。 

               (遂宁市农业局 杨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