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

22.10.2016  02:34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发布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旨在为科学评价县域全程机械化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各地以评促建、对标补短、典型带动,力争到2020年全国建成500个左右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明确了评价范围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评价范围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等九大作物,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六个主要机械化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设置了机械化作业水平、技术支撑能力和组织保障能力等3个一级评价指标和10个二级评价指标。其中二级评价指标从定量与定性两个方面进行设置,包括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谷物产地烘干能力、秸秆机械化处理水平等4个定量评价指标,以及农机装备发展、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应用、社会化服务覆盖、政策措施推动、技术推广培训、公共服务保障等6个定性评价指标。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主要规定了开展评价的程序步骤和相关工作要求。评价程序包括县级自评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审核复评、公示发布结果等4个环节。农业部原则上每年第三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审核,通过审核材料、分析数据、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验证等方式,对申报县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