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5〕85号关于新增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类别的通知

15.06.2015  19:33

各市(州)卫计委(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2号)要求,四川省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系统拟在前期十四大类别基础上新增三个类别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四川省新增医用设备器械网上填报范围详见附件,原填报范围中尚未完成上报的医疗机构请在新规定时间内继续上报。附件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产品将分批次陆续上网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步骤

医疗机构请登录“四川省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系统”(http://jco.scbid.gov.cn:7078)(账号及密码与“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账号密码一致)填报相关医用设备采购信息。平台系统填报手册及操作演示见川基药采〔2015〕44号附件或在挂网填报医疗机构咨询群文件内下载。

三、填报时间

(1)2011-2013年度采购信息:于2015年7月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2)2014年度和2015年一、二季度采购信息:于2015年7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3)2015年6月15日后采购信息: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网上填报。

四、填报咨询

殷老师028-86139750

挂网填报医疗机构咨询QQ群: 196491479

 

 

附件: 川基药采85号文附件.doc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