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调整 最高减半

19.09.2014  11:16

  昨(18)日,记者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范围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从即日起按《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执行,原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即日起一律废止。

  根据《通知》,不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项目,且使用设备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汽车每年每次检验费最高限价由100元降为80元;三轮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检验费由每车每次60元降为50元,人工检验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同时,保留使用双怠速法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仍按原最高限价标准执行,即汽车每车每次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拖拉机每车每次60元;人工检验减半收取。

  此外,《通知》还明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坚持自愿委托和检修(检验与维修)分离原则,严禁任何单位(机构)指定检验和维修场所并强制收费。(记者 王伶雅 实习记者 徐璨)

    原标题: 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收费标准最高限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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