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地税完善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打造“阳光地税”

20.10.2014  13:41
      泸州市地税局进一步强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在清理原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追究形式、追究范围及追究程序,形成追责制度,严格追究执法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着力打造“阳光地税”。
      两种追究形式,结合使用。追究形式分为行政处理和经济惩戒,行政处理为主、经济惩戒为辅,两类追究形式可结合使用,提升追责力度。
      五大行为性质,分级追究。对执法过错行为按后果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5个级次进行追责,5级次分别对应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可并处取消评选先进或优秀资格的行政处理,并辅助相应经济惩戒。
      数项过错情形,明晰追责。结合工作实际,对应5大级次,明确了46项具体执过错情形,涵盖了限时办结、当场办结等热点问题、突出问题,明晰过错情形,确定行为性质,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