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机关基本形成依法办理信访问题路线图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陈菲 白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信访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正在逐步好转。在中央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历史新起点上,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也必将继续深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新机制为攻克顽症指明方向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和有效举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正常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在规范的、法律的框架内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既需要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思维,也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去年1月开始,全国政法机关分批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同年10月这项改革在全国推开,围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入口、办理、出口”等环节,中央政法机关基本形成依法按程序办理信访问题的“路线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新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思路。
靠行政手段推动问题解决的局面基本得到扭转
这是一起因普通债权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也是现实生活中上访之路的真实写照:信访人陈某为反映自己的合法债权遭受侵害,不断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请审判监督和法律监督。然而,跑了一年多,法院推检察院,检察院推法院。“我感觉他们之间好像在踢皮球。”陈某说。
入口不顺、出口不畅、程序空转是制约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瓶颈。一些信访事项两个以上政法机关都有管辖权,导致责任不清、推诿扯皮;一些存在执法瑕疵的案件,当事人抓住不放,在弥补瑕疵后仍难以实现息诉罢访;一些无理缠访闹访案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司法权威。
这些问题既是涉法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也是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难点。针对问题所在,一些改革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
江苏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规定》,力求解决“都管都不管”问题;河北省把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依法办访的平台,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取“一站式接访、会诊式处理、全程式督办”。
法院系统开展了万起信访案件大评查,全国共评查案件万余起。已评查的案件错误和瑕疵正依法加以纠正和解决,有力地促进了息诉罢访;在安徽,省检察机关整合来信、来访、网络、电话、QQ、微博等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就地表达诉求。
随着党政信访部门引导分流和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力度不断加大,诉访不分、依靠行政手段推动问题解决的局面基本得到扭转,越来越多的信访群众开始选择司法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改革举措牵动人心。随着各项工作逐步到位,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晋中市李某某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某单位职工撞成重伤,一直相信上访或许是一条能够尽快满足自身诉求的途径。由于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几年下来事情都得不到解决。
涉诉涉法信访改革推进以来,晋中市积案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导入”制度规定,组织工作人员、援助律师对她开展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考虑到其家庭的实际困难,法院还为她减免了部分诉讼费用。最终,李某某打消了继续上访的念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2013年全年,各地政法机关登记涉法涉诉信访上升38.5%;今年前7个月,中央政法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同比上升7.1%。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明显提高,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表明随着各项工作逐步到位,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开始呈现“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信访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正在逐步好转。
从信“访”到信“法”。只有改变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才有利于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文章关键词: 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