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管理办法再次修订

27.03.2018  20:46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打造审核评估“自己的尺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明晰,有章可循。”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和服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针对现阶段高等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每个学校要打造自己的尺子,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学校启动了修订工作,历经长达半年的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出台《本科教学管理办法》。

   学生:以生为本规范管理,尊重学生利益  

  ◆进一步规范选课方式:首次对选课门数做出限制,不超过10门, 选课结束后不再退课或重新选课,选择有前置课程的课程时,必须完成前置课程修读。规范缓考、补考和再修标准,学生可申请再修次数仅为1, 补考只针对课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且通过缓考、补考、再修等方式取得的成绩应予以标注。
  
  ◆设置弹性授位条件:取消授位条件中“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过级” 要求。增加了“因特殊原因未达到毕业或授位条件的可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首次采用推选课等量替代必修课方式,打消学习困难者后顾之忧;首次对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采用灵活加分照顾措施,促进其顺利完成学业。

   教师:强化教学制度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科学合理落实课堂教学任务:严把任课教师资格,明确教师承担课程门数,要求教师承担的课程应相对稳定和连续。所有课程全学期均衡排课,教师须遵循教学安排,不得擅自调停课,却因特殊原因,每学期调停课原则上不超过2次。
  
  ◆恰当安排实践教学任务:单列实验、必修课程实验原则上在学生选课前统一安排。未统一安排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开课前1周提交实验、实习安排,根据教学内容每次安排2~4学时,原则上不超过6学时,同一实验小班每周排课原则上不超过2次。根据学院导师和学生人数情况动态设置导师指导学生人数。
  
  ◆全面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以核心骨干课程建设为核心,加强课程建设,新增课程(团队)负责人实施范围、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内容,提升全外语课程建设质量。

   质量建设:制定试卷、论文和课堂规范

  ◆科学制定试卷、毕业论文和课堂教学要求:修订完善命题、阅卷与成绩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毕业论文格式和质量标准,对课堂教学提出引导性要求。
  
  新的管理办法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制度文件,引领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力打造一流人才培养,一流本科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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