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谈生育登记变化:孩子不是结婚证生的,是女人生的
来源:中国慈善家杂志
生育登记只是未婚妈妈面临的第一道关卡。
因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即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引发空前热议。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从“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由“夫妻”到“公民”,有人将此等同于“非婚生育放开了”,但在未婚妈妈梦梦看来,这不仅是生育和婚姻慢慢松绑脱钩的体现,也是对公民,特别是未婚生育人群生育权的一个回归。
就在一年前,梦梦为争取生育保险金,将深圳市卫健委告上法庭,尽管这场维权历经8个月,费了很多周折,梦梦依然觉得很有意义。“不止是这笔报销款的问题,更是对未婚妈妈生育权益的一个认同。并且,因为既有观念对非婚生育的污名化和歧视,未婚妈妈大多是隐身的,不被看见的。不被看见,怎么维权?所以我选择站出来。”
值得关注的是,梦梦所在的广东省,早在2016年就取消了生育登记的婚姻限制。当年出台的《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粤卫〔2016〕104号)中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生育登记。”
然而,在现实中,生育登记只是未婚妈妈面临的第一道关卡,女性享有的生育保障、各项权益常常和她们无缘,来自社会的隐形歧视,更是让未婚妈妈们处处碰壁,处境艰难。
我们只是想争取同等的权利
2020年,梦梦怀孕了,但因男友父亲的强烈反对,两人最终没能结婚。2021年,孩子出生,28岁的梦梦成为未婚妈妈。
因为没有结婚证,梦梦从生育登记就开始碰钉子。孕期,她“试探性”地去社区工作站进行生育登记,工作人员说没结婚证办不了。可没过多久,她听说一位未婚妈妈在2018年进行了生育登记,虽然被明确归为了未婚生育人群,但顺利地拿到了生育保险。于是,梦梦决定再跑一趟,把生育登记办下来。
一开始工作人员还是说办不了,梦梦便拿出广东省2016年出台的政策,跟他“磨嘴皮子”。工作人员说没有先例,又是查资料,又是在微信群里跟同事商讨,还请示了领导。反反复复磨了好几个小时,终于办好了。
临走时,工作人员提醒梦梦:“你这个情况,做了生育登记也拿不到生育保险金。”
果然,梦梦在产检时,被医院告知“系统里无法查询到其生育登记的信息,没法给她进行医保结算”。于是,梦梦找到宝安区医保局,医保局告诉她“其非婚生育‘属于政策外’,卫健委不会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过来的。”这样一来,梦梦就拿不到生育保险金了。
但学法律的梦梦很清楚,现行法律未明文禁止未婚生育,也未禁止未婚生育者申领生育保险。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她不得不跟医院、医保局、卫健委三方反复交涉,依然无果。最终,她想到了自己加过的一个非婚妈妈微信群里,有一个长期关注女性权益的律师董晓莹。
在董晓莹的帮助下,梦梦请了深圳本地的代理律师,于2021年6月,分别向深圳卫健委和医保局申请了行政公开,向市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维持了既有结论。不过这份复议特别提到,“在人口政策面临调整的情况下,深圳市卫健委需要与时俱进,切实解决群众的正当需求。”
行政复议解决不了,梦梦只好走诉讼途径。2021年9月,她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寄出了起诉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立案材料。
怀着身孕的梦梦,辗转于深圳市、宝安区两级医保和卫健部门,希望能与婚内生育的女性一样,享受生育保险。临近分娩,梦梦去她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及医保局窗口咨询生育医疗费用的申领流程。得到的答案都是,除了需要向街道办递交医疗单据等材料,还需要提供结婚证。但多次交涉中,梦梦发现他们常常口径不一,甚至同一个单位,不同的工作人员也会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梦梦想:“是不是也可以换个街道办试试呢?”
2021年11月,梦梦的孩子出生,这次,她换了个街道办递交材料,“意外地很顺畅”,没人问她要结婚证。
十天后,梦梦在手机上查到申领生育医疗费用的审核通过了,她立即联系了公司HR,很快就收到了4700元生育医疗报销入账的短信。
2022年1月28日,她起诉深圳市卫健委的案子一审开庭。最终,该案采取了庭下调解,梦梦因伤没能参加,深圳市卫健委和梦梦这边的律师坐下来商谈,卫健委的工作人员当场做出承诺,一定会把她的问题妥善解决好,也会把跟她一样的其他未婚妈妈的问题解决好。至此,她的诉讼之路划上了句号。此时距她开始争取生育保险金,已经过去了8个月。
北京地铁站内,一位怀抱幼儿的女性。相比梦梦,来自上海的未婚妈妈张萌,维权之路来得更加艰难且漫长。2016年,刚和男友分手不久的张萌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年已经40岁的她决定生下孩子,独自完成了建档分娩、生育登记、为孩子落户。
而给自己争取生育津贴,最初并不完全是因为钱,更多的,是为了赢得一份公平。
生育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张萌用医保卡就顺利结算了。但申领余下的产检补贴和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时,张萌被社区街道办要求先完成“符合计划生育”的审核,而这项审核需要提交结婚证,未婚妈妈张萌被卡住了。
自己和已婚生育女性一样缴纳五险一金,生孩子时却不能享受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这让张萌感到很不公平。因此,她先后起诉了自己所在街道办事处、浦东新区政府、上海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但均以失败告终。
从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到提出再审,再到提出抗诉……张萌边工作边打官司,4年间反反复复地争取,却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胜诉,而是等来了政策上的松绑:2020年底,上海民政局发布了一则文件,称2021年1月1日起,“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业务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也就是说,申请生育保险无需再提交《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也就不需要结婚证了。
2021年3月,张萌终于以“未婚妈妈”的身份领到了那份迟到四年的生育保险金,成了“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当事人。
不被看见的群体
董晓莹从2015年开始接触非婚生育群体,参与发起调查,并为非婚妈妈们提供公益的法律援助服务,也经手过一些单身女性维权案件。
2021年,她和几位律师做了一份关于非婚生育女性能否进行生育登记、申领生育保险等内容的调查,调查了全国八个省份。结果显示,彼时只有广州和深圳“存在领取生育保险的可能性”。“当时只有广东省非婚生育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其他地方,连生育登记都做不了。而大部分省份报销生育保险时,要求必须有生育登记凭证。这就等于被卡住了。”董晓莹对《中国慈善家》说。
而广州和深圳,在具体实践中,各种情况也是层出不穷。即使做了生育登记,非婚生育女性领取生育保险金也是因人而异。有些个案,跟医保管理部门、卫健委沟通以后,或者投诉一下,就可以争取到,成功的个案大都集中在广州。“甚至有的部门,线上、线下的操作都不太一致,线上要结婚证,线下可能就不需要。”
在董晓莹看来,国家近几年在保障非婚生育群体权益方面,取得了很多进步。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这一政策,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上户问题,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也包含在内。而社会抚养费也随着中国二孩政策的放开,逐步取消了,单身生育基本不再会被罚款。眼下,董晓莹认为最亟待解决的,就是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的问题。
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包含在“五险一金”之内,以保障女性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生育医疗保险,保障女性产检、生育的医疗费用,另一部分为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
国家近几年在保障非婚生育群体权益方面,取得了很多进步。在董晓莹接触的未婚妈妈中,在这个问题上遇到困难的人广泛存在,但能去解决问题的就少了一大半,最后走诉讼途径去争取的就更少了。“一是诉讼成本太高,这条路太辛苦,很多人承受不了,或者怕麻烦不愿承受。二是诉讼会增加未婚妈妈身份曝光的风险。”
无论成败,在董晓莹看来,能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都是很勇敢的,也是未婚妈妈群体近年来很大的一个进步。她2015年刚开始接触这一群体时,想做相关调查,根本找不到案例,“没人愿意承认自己是未婚妈妈,没人愿意跟我说她们的遭遇,这个群体是不被看见的。”
还需克服的各种难题
在打官司的4年时间里,张萌钻研了各种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想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未婚妈妈,张萌很乐于分享自己的经验,“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但张萌觉得,这个群体还是被关注得太少,“她们是弱势群体,多数人遇到问题就是忍。”
张萌目前认识了100多位未婚妈妈,其中很多人都在给孩子落户、申领生育保险等环节遇到了困难,“不要提诉讼了,有时候,我建议她们打市长热线、投诉、信访,大部分人都不愿意,连打个电话都不愿意。”这让张萌感到无奈,“她们不愿意说,觉得说了也没用。”
让张萌感到欣慰的是,这两年,逐渐有些未婚妈妈争取到了自己的生育保险金,“虽然人数依然不多,但她们拿到钱了,还是能激起一些未婚妈妈的维权积极性。”
在张萌看来,维权难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人没有好好了解相应的一些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即便是相关的工作人员。2017年,张萌给儿子办户口时,一开始办事人员也不给她办。后来,她硬逼着办事人员查阅国务院和上海市的落户政策文件,才把儿子的户口办下来了。张萌还听说过一个妈妈为了解决孩子的户口,选择了结婚再离婚。“2015年,国务院就出台了政策,地方上都有人不知道。就更别提生育保险之类的,国家规定和地方反应之间,会有多么严重的脱节。”
更难以撼动的是人们的刻板印象——只有结婚才能生孩子。张萌自己也曾斟酌过好久:未婚生育合不合法?查阅很多资料后,她变得坚定了:完全合法!“但很多未婚妈妈,无论我怎么跟她们说,她们还是认为未婚生育不合法。这真的让我感到很绝望。”
“一提到非婚生育,很多人就想到什么小三啦、出轨啦,这完全是对未婚生育的污名化。”梦梦表示,未婚妈妈的成因有很多:有人是遇人不淑,怀孕后男友直接不管甚至失踪;有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步入婚姻,但又想生下孩子;还有人不想要婚姻,但想要孩子,主动成为未婚妈妈……“但一些人还没弄清楚状况,就乱发评论。这让我感到很委屈,我生个宝宝,没有破坏任何人的家庭和婚姻,问心无愧。”
梦梦认为,国家和社会对待非婚生育的态度,不是说要提倡大家都不结婚去生娃,但要尊重非婚生育人群,尊重他们的权益。她争取生育保险的新闻上热搜时,大部分评论都支持她积极维权。其中一个网友的评论,梦梦深表赞同:“孩子不是结婚证生的,是女人生的。”
也正因为如此,“四川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这一条地方政策会受到这么大的关注。在董晓莹看来,这和国家整体人口政策的开放以及大众关注度的变化有关系。
但这是否意味着非婚生育就放开了?非婚生育人士的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是不是能促进生育率?对于这些问题,董晓莹给予了否定的答案。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只是给了你一个合法途径去登记。而保障非婚生育群体的权益,还需要很多步骤的完善和解决。比如:非婚生育女性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别歧视的问题、包括生育之后的托幼服务等各种保障,目前都不是很到位。”
但董晓莹依然对四川这次的政策持乐观态度,相信单身生育人群的权益保障会慢慢变好。“四川这次能引起这么大关注,是个好事。因为他们在具体的政策实践中,也需要社会舆论监督。我相信,以后他们(四川)如果在实践中遇到什么困难,大家肯定也会很关注,这能促进他们更有针对性地去解决问题。”
(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除董晓莹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王卫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