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食品安全国抽(地方承担)信息涉及21大类552批次样品,包括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53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这些样品是2015年4月至7月在企业成品库(已检区)、商场、超市、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学校/托幼食堂、小杂食点等地点抽取。
21大类产品具体抽检情况如下:
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5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蔬菜及其制品15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调味品5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酒类24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焙烤食品3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蜂产品7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以下14大类产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包括肉及肉制品7批次,蛋及蛋制品9批次,水果及其制品2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6批次,饮料24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16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4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豆类及其制品9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罐头1批次,乳制品14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
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附后。
对于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若发现或购买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一、霉菌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二、干浸出物
干浸出物是葡萄酒在一定物理条件下非挥发性物质的总和,主要包括游离酸及盐类、单宁、果胶、低糖、矿物质等,它不仅影响葡萄酒的口感,也是体现葡萄酒品质的重要指标。
干浸出物不符合要求说明葡萄酒中含葡萄的天然成分较少,葡萄酒原汁含量不足,可能涉及葡萄成熟度问题、葡萄酒的酿造过程或者还可能有掺假嫌疑,从而影响葡萄酒品质。
三、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四、苯并[a]芘
苯并[a]芘是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在不完全燃烧时产生的高活性间接性致癌物质。研究表明,苯并芘可致肺癌、肝癌、肠胃道癌症等,属于一级致癌物。生活中可接触到苯并[a]芘的途径:一是烟熏、油炸、烧烤、烘焙等食品,但致癌性的大小取决于众多因素,如烟熏食品,其致癌性大小与食入量有关,与熏烤方法有关,与熏制材料有关等。二是反复加热的食用油和炒菜油烟等。三是汽车尾气、沥青制品、还有香烟等。
附件:
1-粮食及粮食制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7-水产及水产制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12-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13-薯类及膨化食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14-糖果及可可制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1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16-豆类及其制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21-餐饮食品(2015年第七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1-粮食及粮食制品(2015年第七期)-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15年第七期)-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蔬菜及其制品(2015年第七期)-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