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国抽(地方承担)信息涉及17大类288批次样品,包括抽检项目产品合格的283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此次抽检产品是2015年3月至5月在企业成品库(已检区)、商场、超市等地点抽取的。
17大类产品具体抽检情况如下:
抽检粮食及其制品4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39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标称为丹棱县四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土豆粉,不合格原因是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
抽检水果及其制品7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6批次,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成都市徐隆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山楂(蜜饯类),不合格原因是检出霉菌超标。
抽检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33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32批次,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西藏朗赛茶厂生产的藏式速溶清茶(速溶茶类),不合格原因是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亮蓝)。
抽检糖果及可可制品7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6批次,不合格1批次,标称为简阳市元奎食品厂生产的元葵精选糖果(硬质糖果),不合格原因是检出二氧化硫超标。
以下13大类产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包括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批次,抽检肉及肉制品16批次,抽检蔬菜及其制品18批次,抽检饮料35批次,抽检调味品31批次,抽检焙烤食品17批次,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7批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抽检豆类及其制品16批次,抽检蜂产品7批次,抽检罐头1批次,抽检乳制品14批次,抽检食品添加剂2批次。
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产品详细信息附后。
针对 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贴士:
一、 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三、霉菌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2015年第四期)-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15年第四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2015年第四期)-产品合格信息.xls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015年第四期)-产品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