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暨基层卫生工作省级督导顺利完成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暨基层卫生工作省级督导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各项任务落实,掌握各地2016年度省级和国家绩效考核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基层脱贫攻坚以及基层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指导中心”)协助组织了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公共卫生专业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财务管理等23位专家,组成4个督导组,在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副处长杨莉、副处调研员陈光纬的带领下,于2017年8月21日至9月22 日分别对宜宾市(屏山县、高县)、内江市(威远县)、自贡市(富顺县)、广安市(广安区、武胜县)、巴中市(恩阳区)、南充市(西充县)、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中江县)、凉山州(普格县、冕宁县)、甘孜州(理塘县)、达州市(宣汉县、开江县)等10个市州的16个县区、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督导。
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脱贫攻坚和基层卫生相关工作三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2016年度省级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对国家考核的旌阳区和广汉市的两个机构进行了回头看,对基层现有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等;基层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内容包括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脱贫攻坚退出县乡村机构建设及合格村医配备情况等;基层卫生相关工作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基层基本医疗提升诊疗量整改落实情况和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情况。
督导组严格按照督导方案要求,采取座谈访谈、抽查资料、电话核实、入户访问、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督导,对抽查中发现的错误,及时指出的同时进行了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通报。此次督导对推动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脱贫攻坚和基层卫生相关工作规范健康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017年四川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基层卫生工作省级督导
均等化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