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打造“北方川籍农民工之家”

02.12.2018  11:25
  12月1日,记者从省农劳办获悉,省农劳办会同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决定以现有北方区域川籍务工人员服务中心为载体,合力建设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力度,打造“北方川籍农民工之家”。

  北方区域指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目前所联系的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据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统计,北方区域常年有200余万川籍农民工务工,约占省外川籍农民工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主要从事建筑、装修、电力施工、餐饮等行业。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在省外成立的为农民工提供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的服务机构,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个别地方虽以委托服务方式设立服务机构,但仍缺乏利用行政及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和路径。同时,由于一些具体劳动维权案件牵涉到多个市(州)和县(市、区)的农民工,分散设立的机构无法形成联动机制和整体合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针对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维权实际,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于2016年搭建起东北川籍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办事处联系区域调整后,又于2017年底搭建起北方区域川籍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先后与南充市司法局和凉山州农劳办建立协作机制。在同一平台上分别成立以东北三省川籍农民工维权中心、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南充市驻沈阳外出务工人员服务站和凉山州驻北方区域农民工工作服务站。平台运行一年来,共协助川籍农民工讨薪2100余万元。

  此次搭建的北方区域川籍农民工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统一为我省在该区域务工的川籍农民工提供讨薪维权、就业创业指导、法律援助、返乡下乡创业宣传、劳务输出渠道拓展等公共服务。 (记者 刘春华)
我省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十六条措施包括: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人民政府
我省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十六条措施包括: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