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利用“三优先机制”成功调解首例纠纷
楼盘误导宣传引纠纷
成都市民李先生于今年7月在某置业公司楼盘处看房,该楼盘销售人员介绍此楼盘附近有某知名小学,可以解决李先生孩子读书问题。经过慎重考虑,李先生与置业公司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并当场交付定金五万元。一周以后,李先生经过咨询得知其孩子的情况不符合政策条件,无法就读当时楼盘销售承诺的小学。李先生找到售楼中心要求退还定金,但销售方告知李先生不予退款。
网上诉前调解显奇效
李先生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便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偶然发现成都高新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有诉前调解功能,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事情经过及相关材料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提交并留下联系方式。
2015年11月13日,高新法院接到李先生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的诉前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一名资深调解员负责该案件的调解工作。法院人员当天即与李先生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随后与该置业公司取得联系,一开始该置业公司对退还购房认购金有抵触情绪,但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沟通以及当面交流后,该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意调解。
2015年11月17日,李先生夫妇与置业公司代表在法院诉服中心两名工作人员的组织和见证下签订了退款协议,公司表示将尽快走审批程序,退还李先生的房屋认购金。
“三优先机制”助力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在李先生这个案件中,高新法院从收到申请到最后成功调解共计五天时间,非常高效,这也得益于高新法院针对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的“三优先机制”。“三优先机制”指针对当事人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的立案和诉前调解申请,由诉讼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实现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真正开辟一条绿色通道给群众使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让更多群众感受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四川台记者邓雅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