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有力 推进有序 乐山红盾春雷行动见成效
“红盾春雷行动2015”实施以来,乐山市工商局积极查处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投(融)理财咨询行业专项整治”等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月30日,专项行动共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6969户次,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44个,整治重点区域150个,取缔无照经营20户,抽检各类商品308个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9件,案值112.93万元。
——“整治不正当竞争”有序推进。 乐山工商系统针对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治,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上升势头,使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明显改观。景区分局在整治“不正当竞争”行动中,查处某投资有限公司商业贿赂行为。犍为县查获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虚假宣传案。沙湾区查处曹某无照开展建筑施工经营案。五通桥、直属分局等以虚假宣传为整治重点,加强对商业广告、宣传的整治力度,有力打击了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截至1月30日,“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立案24件,案值35.3万元,其中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案件8件,限制竞争案件1件,商业贿赂案1件,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14件。
——“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深入开展。 乐山市工商局专门下发了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犍为县接到中国航油集团四川石油有限公司举报,调查发现犍为县某加油站假冒“中国航油”注册商标从事经营活动,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直属分局、市中区、犍为县、井研县等也结合本地特色开展了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截至1月30日,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共立案30件,案值62.845万元。其中,查处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16件,查处侵犯省著名商标专用权案件5件,查处侵犯其他商标专用权案件9件。
——“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扎实有效 。该局对市场上销售的服装(羽绒服、保暖内衣、儿童服装)、皮鞋、手机、家电、取暖器材、建材(钢材、铝材、木工板材、电线电缆、扣件)、纺织品、农资(化肥)等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目前,全市共抽检商品308个批次,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61件。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有声有色。 针对乐山高铁开通后吃、住、行、导、购、娱等行业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全市工商系统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乐山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峨眉山市、沐川县工商局强化巡查,集中力量开展涉旅餐饮、住宿、购物等行业欺客宰客行为、旅行社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治理,依法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假冒伪劣、强制消费、旅行社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截至1月30日,检查涉旅经营单位468户次,受理涉旅消费投诉34件,成功处理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投(融)资理财咨询行业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要求,全市工商系统高度重视“投(融)理财咨询行业专项整治”,专门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召开行政约见会,要求各公司做好风险排查,积极化解项目风险,做好群众维稳工作。成立了四个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企业重点监管组,全面进驻企业,对所属重点监管的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企业再次深挖细查。加强对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日常巡查,按照“一企一策”的监管指导方略,加强对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企业的监管。截至1月30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线索17件,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投(融)资理财咨询企业166户次,规范投(融)资理财咨询企业行为45次,重点监管企业45户,发布风险预警5次,开展联合执法43人次。